√适用 □不适用
■
(四)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疫情反复等复杂局面,公司努力克服市场竞争加剧、芯片短缺等困难和挑战,千方百计、科学应对、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保持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一是加快新业务和大项目拓展。重点打造区域“三个课堂”项目运营服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445万元。推动与科大讯飞合作打造“三个课堂”融合解决方案,一期融合产品完成封版,相关建设标准及区域合作项目有序推进。军队司法职业教育市场开拓实现新突破,成功中标某军事职业教育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培训等项目。央企海外安保培训项目已获得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国资委规划发展局政策支持,计划2022年初开设首批实验班。争取中国国新教育帮扶资金300万元,用于利川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打造央企教育帮扶样板。联合华晟经世与国资委干培中心合作开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线下体验式培训和线上培训数字化转型。完成中国现代产业学院协同创新平台的筹建工作,意向院校16所。
二是全力推进产品研发。国新文化、奥威亚快速应对中美贸易战带来的芯片紧缺问题,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核心产品替代研发,完成36款核心芯片及互动主机、云台摄像机等核心产品在新芯片平台的移植开发,并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其余8款主要芯片替代研发正在有序推进。AI录播、极简录播等新产品研发取得阶段性成果。顺利通过国家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全年知识产权受理总量达82项,较2020年增长228%。
三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奥威亚实施事业部制改革,按虚拟利润法考核。国新文化总部建立业务部门运营捆绑机制,探索推进项目跟投,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是积极推进投资布局,强化市值管理。全年对接项目100余个,签订保密协议5个,开展初步尽职调查项目3个,确定重点跟进项目2个。完成证监会行业分类变更,由化工变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内新增四家机构投资者,公司股价涨跌幅跑赢行业指数。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计划的资金需要,公司2022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东兴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东兴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勇先生、夏英元先生、王彦超先生、黄生先生、许大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十七、听取《2021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一季报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计划的资金需要,公司2022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程志鹏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钱梦雅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852,611.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688,376.31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3,668,837.6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5,638,995.91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48,250,048.22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90,408,486.37元。
现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余额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按公司总股本(446,936,885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1,812,233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7,804,986.08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兼顾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000407
本次审计业务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承办。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位于江苏省省会南京市,系由大信在南京设立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直属分部,以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央企及省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大型民企集团审计业务为主;设有三个审计部门,员工逾1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近30人。管理团队由高级合伙人王敏康,合伙人狄香雨、合伙人王健、高级经理裴灿、高级经理李新荣等组成。主要客户如下: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服务保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3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626019448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32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502483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大信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狄香雨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2022年起为国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许丹丹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从业9年,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起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2022年起为国新文化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公司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8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和其他合格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中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进行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对每一笔理财业务提出理财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4.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进行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及证券公司和其他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原则上应选择固定收益类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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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91.15%。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3.1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中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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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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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为优化公司总部组织结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定位、市场环境等因素,拟对公司总部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有部门设置情况
目前公司总部机构设置为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资产财务部、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纪检工作部、审计部、国新文化教育研究院、资本运营部、央企合作部、创新业务部、智慧教育事业部等部门。
二、调整优化部门设置情况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三个部门合署办公。
2.增设企业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改革发展和企业运营相关工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职责由办公室转入企业运营管理部。
3.撤销资本运营部,行业研究、项目投资、资本运作、参股企业投后管理等相关职责并入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战略规划、改革发展、控股企业管理等相关职责并入企业运营管理部。
4.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更名为法律风控部,职责保持不变。
5.成立营销中心,负责总部业务开展。央企合作部、创新业务部、智慧教育事业部纳入营销中心统一管理,三个业务部门原有职责不变。
三、调整后的公司总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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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是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优化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6日,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补选王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博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王博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王博先生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拟补选董事简历
王博,男,1981年4月出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国际结算岗、营业部会计结算岗、金融部产品经理,永安保险陕西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助理、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理赔管理中心总经理、永安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新研究院资深研究员、战略综合部资深经理、市场协同部资深经理。现任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1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下午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姚勇先生提名,聘任财务总监杨玉兰女士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杨玉兰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其教育背景、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选聘杨玉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杨玉兰女士简历
杨玉兰,女,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市十三陵林场会计、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大唐联诚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2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主要修改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长职权、第一百四十六条董事会秘书职权、第九章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以及第一百九十二条总法律顾问制度等规定。
2.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主要修改了《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第四十七至四十九条股东大会职权以及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职权等规定。
具体修订请查看以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的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不作一一对比。
因《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3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姚勇、夏英元、杨玉兰、刘登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9:00-11:30,13:30-17:3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第23幢。
一、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爽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传真:010-68313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第23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6: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4.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6日16:00-17:00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中小投资者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16:00-17: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
董事长王东兴先生
董事、总经理姚勇先生
独立董事王彦超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玉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刘登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6:00-17: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9,372.85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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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根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有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损失。
组合计提: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12个月内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1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别为528.10万元、0.02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11万元。
(三)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对于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2.计提情况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河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基金系统集成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2021年度公司对该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2,758.00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计提情况
为做大文化教育主业,布局职业教育领域,国新文化与山南经世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张勇、郭炳宇、姜善永(以下简称“上述出让方”)于2020年10月28日签署《关于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华晟经世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经世”)27%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确认长期股权投资29,160万元,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出让方承诺华晟经世2020年、2020-2021年、2020-2022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不得低于7,000万元、16,000万元、27,000万元。华晟经世2020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7,388.42万元,2021年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6,818.31万元,2020-2021年累计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4,206.73万元,业绩缺口1,793.27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存在减值迹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对华晟经世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996.85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当公司持有的华晟经世股权发生减值时,上述出让方应就计提减值部分的金额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当年的4月30日之前向公司补偿,公司将该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该事项整体未影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
基于上述评估报告的业绩预测,公司与上述出让方签署补充协议,将华晟经世2022年承诺业绩调整为扣非归母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同时,支持华晟经世在新三板挂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商誉减值准备计提说明。
1.计提依据
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通过比较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本年度商誉减值情况
公司先后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12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