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表决投票权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说明:请在议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2.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3:00收市时止,我单位(个人)持有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账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持股数:
股东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0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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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短信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胜主持,监事石红艳、江越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23)。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现行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且得到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1度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2)。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实际情况,公司与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出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488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1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1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独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领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推荐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1)。
三、备查文件
1.《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4.《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5.《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6.《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4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8.46万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935.80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8,189.01万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六十五条“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6,913,1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1,614,786.12元(含税),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审议利润分配事项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意见,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22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2年度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8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佳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收费4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2021年度费用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会对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信永中和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信永中和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已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执业许可,与公司保持独立性,其为本公司服务的审计团队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切合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同意。信永中和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和募集资金鉴证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A 公告编号:2022-1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人发生出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2年发生关联交易4,880.00万元。2021年度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121.21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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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原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年初的预计值,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提请对超额部分进行确认。(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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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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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峨眉山管委会”)
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提示公告》(2018-18)、《关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8-29)、《关于控股股东更名、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21-35),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峨眉山管委会变更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峨眉山管委会变更实际控制人后的12个月内与公司仍存在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陈林强
开办资金:58,393万元
住所:峨眉山市名山西路46号
业务范围:峨眉山管委会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修缮、抢救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为乐山市政府派出机构,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2、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乐山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乐山市国资委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李建明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258号
业务范围: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为乐山市政府工作部门,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3、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乐旅集团”)
关联关系:峨乐旅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胜利街道宝马北街59号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旅游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客运索道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园艺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7,322.56万元,净资产3,916.87万元,营业收入245.84万元,净利润-5,784.8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4、峨眉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6,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住所:峨眉山市黄湾乡报国村五组
主要经营范围:旅游服务、车站服务、住宿、餐饮、客车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维修、汽车配件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8,232.24万元;净资产17,334.41万元;营业收入21,147.16万元;净利润-3,244.2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5、成都峨眉山饭店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285万元
法定代表人:童建明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0号
经营范围为:兼营、销售: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旅店、茶座、理发店、美容店;中餐类制售、饮品店(含凉菜、冷热饮品制售,不含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饮料);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7.27万元;净资产-2,068.59万元;营业收入698.08万元;净利润-453.2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6、峨眉山印象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对外参股企业)。由本公司和四川七维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8.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59%,四川七维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4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佘勇
住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西路4号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品牌顾问咨询;会议会展服务;机械维修、电子产品销。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58.28万元;净资产2,234.93万元;营业收入840.19万元;净利润 -296.16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7、峨眉山万年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峨乐旅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路东段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旅游项目和农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安装;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4,824.77万元;净资产 9,696.30万元;营业收入1,417.19万元;净利润:-70.31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8、峨眉山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旅投集团”)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王东先生同时担任峨旅投集团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宝马北街59号
主要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索道客运、汽车客运;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植物盆景、文化及日用品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建筑装饰设计及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品)、物业服务;销售食品、百货、日用杂货、五金产品、家用电器、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票务服务;旅游、农业投资;旅游景点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管道和设备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旅游景区管理;艺术表演服务;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54,790.32万元;净资产137,966.5万元;营业收入94.34万元;净利润-15,442.2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9、四川川投峨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对外参股企业。其中公司持有10%股份,四川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72.5%股份,四川川投大健康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股份,乐山犍为世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2.5%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为公司关联方。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杜勤
住所:犍为县芭沟镇中段2号
主要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和管理;旅游索道运营,旅游客运服务,蒸汽小火车旅游服务,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室外游泳池服务,水上娱乐、游船服务,文艺表演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洗浴、美容、理发服务,会展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养老护理服务,体育赛事组织、营地建设服务,户外拓展训练服务;小火车旅客、货物运输;培育林木种子、种苗;种植、销售: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养殖及购销水产品、畜禽;生产、销售:饮用水、茶、茶制品及其他食品;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5,792.38万元;净资产8,487.78万元;营业收入1,534.25万元;净利润-2,748.94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具有履约能力。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关联方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之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依据交易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平等协商。交易价格完全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配置和使用,有效提高了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效率,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