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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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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3.4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下属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C3670)。

  (一)汽车行业的发展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 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67.4万辆和 479.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6.6%;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高于上年8个百分点。

  2021年,适逢“两个百年”历史交汇期,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汽车行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信部等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汽车行业面对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发展动力。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汽车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变局之下的汽车行业近年来总体保持稳定发展, 对宏观经济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发展速度趋于稳定。在汽车行业平稳增长的带动下, 零部件市场发展总体情况趋于良好。尽管2018年汽车消费市场转冷,但我国汽车零部件领域创新要素已经形成一定积累,创新环境逐步向好,相关财政和产业政策不断优化、发明专利数量稳步提升,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故整体行业长期向好的势头不变,同时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我国构筑汽车整体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拥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及其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具有较强的汽车车身和底盘冲压零部件生产制造能力、同步开发能力及与整车制造商同步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重点骨干企业。公司是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一汽大众、东南汽车、广汽菲克、广汽乘用车、福建奔驰及吉利汽车以等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的一级供应商,也是本特勒、博世和大陆汽车等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套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5,712.07万元,同比增加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5,572.99万元,同比增加1.6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11.51万元, 同比增加9.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4.51万元,同比增加152.75%,实现利润总额2451.35万元,同比增加258.5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 1 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8,495.43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方莉,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中达安、丸美股份、全通教育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鸿顺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 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生益科技、岭南股份、力鼎光电、金牌厨柜、金鸿顺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莉、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方莉、签字注册会计师康清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5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1.履职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计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审计计划。在本年度审计工作进场前、进场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2021 年度在公司财务及内控等相关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出具了事前同意函: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45,090.38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至2021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58,334,524.76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 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43%。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金鸿顺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89,981.80元后,实际募集净额为516,190,018.2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0月17日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汽车零部件(沈阳)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172.6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金鸿顺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及“长沙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0万套汽车车身件及50万套汽车底盘件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9058.19万元(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6,988.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

  四、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285.82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4,323.50万元,投入进度为46.56%,剩余的募集资金为5,859.46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070.万元,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2,118.56万元,投入进度为52.05%,剩余的募集资金为2,016.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本次拟结项或终止募投项目在项目投资期间未发生变更。

  六、本次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1、“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厂房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部分生产设备;项目主要为本特勒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本特勒建安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及卡斯马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二级配套服务。2021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受汽车产业整体景气度下行、上述客户主要配套车型产销未达预期,基于公司对目前市场情况进行研判后做出的经营规划,为控制经营风险、减轻成本折旧造成的经营风险,为合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基本完成,未投入部分主要为软件购置。受整车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公司拟将该项目终止。

  3、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存放过程中除产生的利息收入外,公司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七、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拟使用情况说明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重庆伟汉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859.46万元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016.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在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后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提升公司整体利益的目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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