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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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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9,829,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阶段

  1、行业基本情况

  在工业照明领域中,按照使用环境来看,主要分为专业环境照明和普通环境照明,专业环境照明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与其他领域照明环境相比,专业环境照明对灯具的各项参数均要求较高,同时根据具体应用的环境不同,需要有相关的专业安全认证,对照明系统的工作可靠性和功能性提出较正常环境更高的要求。

  2、行业发展现状

  (1)因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形势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态势以及中国在2022年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要全面落实“双循环”战略,这些都将对中国整个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了全新要求,技术升级、结构化改革、效率提升的要求对工矿企业节能、提 效、生产安全等的要求更加迫切,使得专业照明领域将更加追求高技术、高品质的产品,给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随着LED光源在商业照明和民用照明领域的渗透,给工业照明行业有了比较好的推动,在“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引领下,对于工业照明环境中高节能、高可靠性照明解决方案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

  (3)中国目前面临5G发展的大背景,照明行业本身也正在经历着新技术、新材料的变革。照明系统也在逐步与一些现代化技术进行融合,对于有过成功经验和技术储备的企业来讲,未来会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深耕专业照明领域二十余年,在专业照明市场的新技术产品连续多年较大增长,服务产品引领着行业发展。公司通过持续改进经营模式、调整组织架构等体系建设工作,使得组织能力得到一定提升,在专业照明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日益突出。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从早期传统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销售、生产逐步向服务型企业转化。随着LED、激光等新光源、新技术的发展,客户现场及工作需求的不断升级变化,公司将工作环境照明产品与互联网相结合,发挥LED产品+控制器+服务平台的产品组合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照明解决方案,推动客户照明系统朝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二)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和服务

  经过多年发展,依托照明+数据传输技术、照明+智能控制等技术的储备,公司照明产品不断升级换代,从便携式产品、移动式产品、固定式产品逐步向照明设备、服务产品、注入IOT技术的照明设备和服务产品方向发展,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照明服务解决方案。

  (三)主要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贴近客户直销模式,通过靠近客户设点,与客户使用者、决策者进行现场沟通、精准的找出客户在照明+互联网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在客户的参与下结合外部技术发展,设计出注入IOT技术的照明设备和服务产品。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简单可靠、节能环保”的设计理念,将制定1-3年的产品技术规划及开发职能划归到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中,通过行业子公司/行业事业部负责人全程参与并主导新产品开发,既有力的保证了在新产品开发上投入足够的人、财、物资源,也使从客户需求收集到售后服务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集团负责制定3-5年的技术规划及产品开发,通过产品储备和技术预研联动的IPD机制,保障公司的先发优势,通过与高校等机构的合作来提升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积累。

  3、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供应商一体化的“互惠互利,发展共赢”的长期稳定采购保障体系,让供应商参与新产品早期设计开发,学习和充分发挥供应商专业技术及制造优势,推动客户需求信息共享;加强供应商管控,协助供应商解决实际经营困难,保证价格合理、适时、适量地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满足共同客户的需求,增加供应商的粘性。

  4、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了销售预测与计划一体化管理机制;实施销售机会管理、产品物料分类的动态管理。采用了单元化与流水线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保证平准化的生产顺利完成。在整个过程中严格落实过程质量管控,确保按时按质满足客户需要。

  (四)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充分利用市场一线贴近客户的优势,挖掘和把握客户需求,同时运用成熟的研发、采购和生产管理体系,在持续深入推进TQM基础上,促进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得以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在国家“双碳”节能降耗的宏观背景下,专业照明行业迎来发展机遇,但行业同时面临着全球疫情反复,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等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通过多项举措积极应对,根据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部署,把握市场机遇,启动系列改革,激发组织活力。通过深挖客户需求,持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产品升级。继续深化自主经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261.77万元,同比增长23.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32.72万元,同比增长3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296.88万元,同比增长33.40%;公司连续6年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增长,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也在逆势中创造了历史新高。

  (一)组织架构升级,组织活力释放

  2021年,为了顺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在组织架构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将原电网、铁路、石油、船舶场馆、军品事业部升级为行业子公司,自主经营的组织优势进一步扩大,能更快、更好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全面推广的子事业部制,为市场人员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精耕细作。

  行业子公司、子事业部的组织架构升级,组织架构更为细分和专业。通过进一步放权,缩短了市场的决策链条,对市场的响应变得更加灵活快速,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组织活力得到释放,带动国内业务板块收入快速增长,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2022年公司继续将公安消防、冶金、石化三个事业部升级为行业子公司,进一步释放组织活力,强化组织能力。

  (二)研发模式助力产品升级

  1、“照明+”产品继续为公司添砖加瓦。

  公司将照明产品与定位、跟踪、监控、识别、管理技术相结合,研发具有实时数据传输、在线诊断、影像留存、图像识别、安全监测等多种功能的“照明+”产品,分为防爆与非防爆两种系列,可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的特殊需求。

  2、智能工作照明系统为客户实现智能化管理。

  公司以专业照明灯具为载体,利用探测及控制设备,为客户提高工业领域物联网管理能力,实现简单便捷、节能环保的智能工作照明系统。结合智能控制技术、无线传输技术研发的智能控制系列产品,实现对作业环境中专业照明灯具的照度调节、能效监测、故障告警、寿命预测、信息追溯、能源管控、灯具信息管理、地图可视化管理、操作可视化控制、视频监控联动等科学和系统的管理,降低企业能耗和维护成本,从而创建更加安全节能、高效舒适的工作环境。

  (三)深化自主经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面对外部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持续推进TQM(全面质量管理),实践量入为出的自主经营理念,加强对新产品不断智能化的要求进行过程革新,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在管理机制上进行改变和创新。同时,以目标为牵引,提高产品的设计、采购、生产能力,以核心、成长和新兴市场来进行人均目标的规划、激励,让管理工作更加清晰,更加精准,稳妥有力的实现产品按时交付和综合成本费用率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供应商一体化管理以及优化产品设计、工艺改进、新产品迭代等积极的应对措施降低原材料上涨带来的冲击。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2-03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升平女士、黄印强先生、郭亚雄先生、胡左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独立董事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2,327,180.70元,其中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465,708.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746,570.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41,719,137.75元,加上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296,292,034.32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120,000,000.00元,2021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318,011,172.07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5,965,945.2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2,045,226.8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对外报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财务顾问对明之辉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明之辉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改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联交易规则

  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5、总经理工作细则

  6、内部控制制度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8、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9、内部审计制度

  10、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4、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15、独立董事制度

  16、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

  17、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1、2、3、4、11、15、16、17项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2-03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9、会议主持人:周明杰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议案3.00至10.00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议案3.00至10.00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0.00需逐项表决,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4.00、6.00、7.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8:30~11:30, 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5月17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7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联系传真:0755-26406711

  联系邮箱:ok@haiyangwang.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六、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24,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7日16:3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 002724股票简称:海洋王公告编号:2022-03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6楼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分别是潘伟、卢志丹、曾春莲。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92,327,180.70元,其中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7,465,708.6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746,570.8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41,719,137.75元,加上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296,292,034.32元,扣除2020年度现金分红120,000,000.00元,2021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318,011,172.07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5,965,945.2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62,045,226.8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数据已审计、真实准确。本事项遵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改的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联交易规则

  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5、总经理工作细则

  6、内部控制制度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8、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9、内部审计制度

  10、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1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4、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15、独立董事制度

  16、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

  17、监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中1、2、3、4、11、15、16、17项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 ]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3,839,140.1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659,886.21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880,951.9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298,302.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2,694,581.20元,其中61,000,000.00元为结构性存款。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06月11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3,032,25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89元。截至2020年06月1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5,659,999.64元,扣除发行费用17,837,564.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17,822,434.72元。

  截止2020年06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20]0205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7,822,400.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764,564.92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065,435.0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992,4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27,439.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1月 28 日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拟将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73.2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保荐机构核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9年6月21日注销了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账号为75591702711030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实际节余资金130,572.72元转入基本户。

  因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6月24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南油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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