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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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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牛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0)。

  (二)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扩募,并与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不超过9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

  (三)关于清理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清理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减少公司企业层级和法人户数,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防控风险,同意清理吉林市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和山西吉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两家无职能公司。

  (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33)。

  (五)关于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1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7.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11.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徐祖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22年4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

  3.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已辞去相应职务,尚未选举产生;经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监事丁鸣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4.公司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

  5.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030)。

  (二)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参与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扩募,并与基金管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不超过9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3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顺利实现“十四五”战略目标,满足发展需求,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电股份”)拟参与投资国电投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扩募。国家电投科创基金原认缴规模为19.025亿元,其中: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19亿元,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250万元。本期扩募新增认缴规模9亿元,其中:吉电股份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6,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8,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3,000万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合伙协议》为准。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铝电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电力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国家电投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才延福先生、牛国君先生、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参与表决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尚需履行工商登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一)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MA0N370R4T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成立日期:2016-12-29

  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2号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电力生产,铝冶炼,铝压延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水产养殖,电力供应,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职业技能培训,经营国家批准或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与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机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4.经公司查询,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8YDBG8U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国力

  成立日期:2016-07-04

  住    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47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力行业、热力行业、新能源行业进行投资;接受委托从事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充电服务。供电营业。

  股东情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4.经公司查询,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671995651T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760,449.411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连友

  成立日期:2008-05-07

  住    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二路8-1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物资经销,科技开发,粉煤灰开发与利用,物业管理及中介服务;从事国内投资业务,房屋及设备出租、租赁,配、售电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以下各项仅限分公司经营)从事道路运输,机械加工制造,机电、机械配件加工及经销,普通货物运输,石灰石粉、石膏生产、加工及销售,电力、热力设备加工、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电力、热力运行维护检修的技术输出及技术咨询,热力工程设计及咨询,工业除盐水处理和销售,经电厂处理后的工业用水及中水销售,纯净水生产及销售,土石方工程,发电业务培训,房屋及设备出租、租赁,国内劳务派遣,二类机动车维修,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4.经公司查询,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5516324347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72,63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梁华军

  成立日期:2010-03-05

  住    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东路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代理记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3.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

  4.经公司查询,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LACH9R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军平

  成立日期:2016-01-06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191号写字楼2405房

  经营范围:海外核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和咨询,海外综合能源市场的开发、投资、运营和咨询,海外创新性、先导性核电应用技术和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引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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