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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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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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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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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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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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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一系列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议案;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50号);2022年3月30日,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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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79,451,140.6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4,943,854.27元。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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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周俊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雪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俊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33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4号批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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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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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62,970,424.53元(不含增值税),但扣除部分不包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于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58,559,227.87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95,131,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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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 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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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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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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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7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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