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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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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执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0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度,公司因采购包装物与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源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676.01万元,占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的73.62%。公司预计2022年与黄山源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不超过2,500万元。具体审议程序如下: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与主要财务数据

  1、黄山源点

  ①公司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塑料新材料及新产品。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15%。

  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吴昌国先生在黄山源点担任董事。

  ③2021年底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要是通过采购黄山源点的产品,保障公司经营需求稳定。公司认为黄山源点经营稳定,能够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黄山源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的产品,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购、销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销售方承诺,销售给购买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销售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上述公司主要从事包装材料生产业务,该关联交易系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供应及销售渠道,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额,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1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以帮助其发展主营业务。

  一、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永佳大道668号

  3、成立日期:2000年07月25日

  4、注册资本:5333.11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汪志宏

  6、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列产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贸易、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新型工业园(经发一路)

  3、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4、注册资本:41310.4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6、经营范围: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塑料注塑件、注塑模具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材料性能检测;零部件三维尺寸计量;机械设备、厂房及场地的租赁;无人机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服务;航空专用电缆及组件加工;模拟器、仿真设备、航空器流动动力模型、新型机场应急助航灯光车、轻型轮式无人平台车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

  3、成立日期:2011年01月07日

  4、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绍宏

  6、经营范围:航空、航天、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生产,航空、航天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载设备制造,复合材料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他非标产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基地星光大道6号

  3、成立日期:2015年08月06日

  4、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雷小宝

  6、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戊二醇及聚酯树脂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在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有效期限内经营)

  (五)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12

  3、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1日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尹治国

  6、经营范围:聚酯树脂、环氧树脂、TGIC固化剂、流平剂、增光剂(不含危险品)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子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股东大会意见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向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555万元,向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0,100万元;向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00万元,合计对外担保总额54,655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49%。

  2、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货款的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因而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也多数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

  1、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将票据存入协议银行,由银行进行集中管理,代为保管、托收,可以减少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应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940.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评估银行承兑汇票无收回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参照应收账款执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起始点。

  (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合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项

  组合2:第三方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组合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第三方应收款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940.3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940.32万元。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信息,有利于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志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秘吴昌国先生、独立董事王申生先生及保荐代表人卢金硕先生。

  为提升与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0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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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12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1.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2,242.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005.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96%,资产负债率43.75%。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监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匹配,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和控制,管理较为规范,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及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安证券关于神剑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上述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相关权利。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并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536,977股)后的总股本951,034,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公司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吴昌国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董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区域现有薪酬水平,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由6万/年(含税)调整至8万/年(含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周五)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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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注意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其他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周二)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2年5月17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转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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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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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2-01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旭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12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1.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2,242.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005.46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96%,资产负债率43.75%。

  三、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子公司经营前景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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