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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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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62,079,8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坚持做强制造业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煤矿防爆电气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以及智能矿山的建设。目前公司制造板块分两大块,一块是开展矿用防爆电器设备、矿用防爆监测监控设备、矿用应急救援产品、智能传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防爆电器产品主要用于煤矿领域,此外部分用于石油、化工、隧道、水泥、港口、军工等领域。另外一块公司电力专用设备制造板块主要从事国家电网、电力等领域的智能计量设备、各大系列电表箱、低压配电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结合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国家产业政策等独立进行经营活动。本公司坚持科技服务、产品研制、销售、品牌、售后服务营销模式一体化,以上市企业规范治理为起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稳中求进,敢于创新,在技术、营销、管理、企业文化等方面,奋力改革突破,主动为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和优质服务,提升价值创造水平,形成互利互惠、利益兼顾的新型经营模式,打造“立足行业榜首,争创世界品牌”的企业目标愿景。

  1、公司按照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由研发部制定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物控部通过多方询价形式采购,质管部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保证采购原材料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淘汰上都有相应的管理标准。

  2、生产模式:以市场为导向,根据销售情况公司采用计划式与订单式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通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体系。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市场部、业务部、服务部,五个部门在整体市场运作中分管各自不同的职能,同时在具体项目运作中又互相协助,其职能涵盖了市场培育、业务发展、销售服务等范畴,共同协作保证销售与可持续发展。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煤炭价格整体强势,煤炭生产企业效益良好,作为煤矿生产配套的产业也得以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矿井在安全生产和智能生产上愿意投入更多的资金,应收账款的回笼周期以及产品更新周期加快,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以及关闭小型煤矿的政策要求,使得煤矿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智能化矿山建设的要求,正在加快煤炭企业智能化建设。2021年,多个智能化矿山示范矿井建设加速推进,综采面的智能化改造尤其突出,后期各个子系统建设也将积极跟上。智能化矿山的最终搭建成功是需要更多的智能化设备来支撑,公司所生产的智能化防爆电气、驱动设备等在整个智能矿山组成中将发挥积极作用。此外公司基于防爆专用设备的技术为隧道、新能源电池等领域专门开发试制的防爆产品也陆续取得发明专利以及各种防爆试验的成功,为公司的防爆产品在其他行业推动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0年8月28日《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巨潮资讯网,公司拟进行再融资事项。2020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的申请审核通过。2021年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405,880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2022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22,674,000元变更为362,079,880元。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1,920.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3.75%,实现营业利润9,385.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44.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9.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2.16%。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796,544.92元,以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9,827,238.63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982,723.8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23,583,848.9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25,813,92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8,583,750.02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机构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1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1,920.8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3.75%,实现营业利润9,385.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44.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9.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52.16%。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796,544.92元,以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9,827,238.63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982,723.8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23,583,848.9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25,813,92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8,583,750.02元。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该机构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定于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的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

  上述议案1.00-7.00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8.00已经在公司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0。

  2、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30          证券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电光科技IR”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电光科技IR”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电光科技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电光科技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石晓霞女士,财务总监陈爱微女士,副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曹汉君先生,独立董事黄乐晓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796,544.92元,以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9,827,238.63 元为基数,提取的法定公积金4,982,723.8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23,583,848.96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25,813,920.0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8,583,750.02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62,079,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四达”)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拟为新四达当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新四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担保额度相关情况如下表:

  ■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 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6179546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汉君

  注册资本:10,6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6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机场路张家庄镇工业区综合园

  营业期限:2005年06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机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安装、回收;电机节能改造技术设计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机节能系统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防爆电机、变频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煤矿机械设备及备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四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

  ■

  (2)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为新四达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新四达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公司持有新四达55%的股份,可对其进行控制,且新四达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本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要求新四达另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以持有的资产向上市公司进行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新四达提供担保额度1亿元,主要是为了满足新四达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工作效率,促进新四达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新四达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河北新四达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四达”)提供最高额担保有利于提高新四达的融资效率,有利于新四达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持有新四达55%的股份,拥有控制权,且新四达经营稳定,具备偿债能力,本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要求新四达另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以持有的资产向上市公司进行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零,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本次审批的对新四达担保额度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9.42%。前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新四达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业务收入、2021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0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1: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新亚电子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新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威星智能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宁波联合、威星智能、中来股份2018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度,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签署电光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1年,签署贝仕达克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签署太辰光2018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聘请天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健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综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之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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