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关玉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关玉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春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给情况、自然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稳定成本、降低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公司拟使用资金规模不超过10,000万元开展与生产经营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期货、期权合约。
2、资金规模: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5、关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三、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交易损失风险:受期货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因价格大幅波动导致交易损失的风险。
(2)政策风险: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原、辅材料市场及期货期权市场如出现相关法规政策的重大调整,可能引起市场价格波动及其他风险。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 可能造成账面资金的浮动亏损及保证金追加;如保证金追加不及时,存在因标的合约被强行平仓,形成实际损失的风险;期权合约交易采取权利金的交易方式,如购入期权产品,可能面临全部权利金的损失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存在因计算机系统、网络、通讯等原因造成的技术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尽可能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即时关注相关行业、市场的政策、制度,审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尽可能地降低政策引起的或有风险。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账户的投入及变动情况进行关注和控制,尽量规避市场剧烈波动导致的资金风险。
(4)公司加强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等相关设施建设,尽量保证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相关原、辅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金规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设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
五、拟采用的会计核算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成本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已对其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并批准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稳定成本,降低因原、辅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产品相关的原、辅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兰芬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成本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利润水平,公司已对其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林瑞超 施先旺 崔丽晶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