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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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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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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天然气行业

  2021年是天然气市场非同寻常的一年。在国际上,世界经济的强劲复苏和北半球的气温低于常年平均水平,推动天然气需求增速超过预期。根据IEA(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上涨4.6%,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创造历史新高。国际LNG贸易和长距离天然气输送贸易总量同比增长超过9%,创下了历史最高涨幅纪录。但受到全球天然气上游开发投资不及预期和LNG市场整体产能下降影响,全球天然气市场供应紧张,供应紧缩已成为天然气市场面临的最大挑战。高涨的需求和相对不足的供应,推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欧洲、亚洲等多国LNG价格均都创下了历史新高。其中,2021年10月,亚洲JKM标准LNG现货价格最高达到56.33美元/百万英热单位,创下历史新纪录。

  在国内,经济复苏叠加“双碳”目标,带动中国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2021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城市燃气、燃气发电和工业燃料成为推动天然气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供应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国内天然气总产量达到2,053亿立方米,比2020年增长8.2%,比2019年增长18.8%,两年平均增长9.0%。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天然气进口量12,136万吨,同比增长19.9%,其中LNG进口量7,893万吨,同比增长18.3%,占天然气进口的65%,管道气进口量4,243万吨,同比增长22.9%,占比为3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提高至45%,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LNG进口国。

  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国家管网公司整合省网,持续完善全国一张网布局,首次开放跨省管线托运能力、接收站等中长期窗口申请机制,为参与方在资源采购、储存、供应等方面增加更多灵活性。2021年,国家先后出台《天然气管网和LNG接收站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促进管网设施高效利用,加速推动中国天然气市场化改革。

  2.光伏行业

  2021年,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中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6亿千瓦,突破3亿千瓦大关,连续7年稳居全球首位。其中,分布式光伏达到1.075亿千瓦,突破1亿千瓦,约占全部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在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分布式光伏新增约2,900万千瓦,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5%,光伏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2021年新增分布式光伏中,户用光伏超过2,000万千瓦,达到约2,150万千瓦。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中国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国际上,欧盟、美国、印度等主要光伏市场新增装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1.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城市燃气、燃气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城市燃气

  1)城市管道燃气业务。该业务为特许经营业务,目前已在广东、广西、江西、安徽、江苏、浙江、云南、湖南、湖北、河北等13省(区)拥有57个城市(区)管道燃气经营项目。公司管道燃气气源为天然气,在深圳,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东大鹏以及国际资源供应商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在深圳以外地区,公司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所在地区省管网公司等气源方采购天然气向用户销售。燃气销售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受到所在地政府物价监管部门的监管。

  2)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由子公司深燃石油气公司将采购的液化石油气运送到储配站进行储存、灌瓶后,销售给居民客户和工商客户。

  (2)燃气资源

  1)液化天然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天然气,通过槽车和管道销售给客户。

  2)液化石油气批发。由子公司华安公司从国际市场采购进口液化石油气,通过槽船和槽车批发销售给客户。

  液化天然气批发、液化石油气批发均为完全市场化业务,价格随行就市。

  (3)综合能源

  1)发电业务。由控股子公司深燃热电购入天然气发电并供热,向南方电网销售电力,向周边工商业客户等销售蒸汽;2021年10月,公司收购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运营公司)等四家光伏电站资产,进入光伏发电行业。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的并网条件,项目运营公司按照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将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销售给当地电网公司,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确定。

  2)光伏胶膜业务。2021年9月,公司控股斯威克,进入光伏胶膜行业。斯威克主要产品为光伏胶膜,目前主要用于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封装。斯威克采购原材料后,通过自行研发的配方,使用自主设计的生产线生产产品,并以向下游国内外大型光伏组件厂商及其他行业客户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3)综合供能业务。由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利用天然气、光伏和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向客户提供冷、热、电、氢等综合能源服务。

  (4)智慧服务

  1)增值业务。由公司向用户销售燃气具、燃气表、燃气保险等燃气周边产品。

  2)信息化服务。由控股子公司赛易特公司向燃气等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建设服务。

  3)燃气设备。由控股子公司乐山川天向燃气企业销售燃气调压器、智能燃气热交换系统、智能远程控制系统、RTU(工商业远程监控系统)、流量计、传感器,燃气撬装门站等成套调压设备和压力容器设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8月,公司出资18亿元收购斯威克50%股权,详细情况请参见《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布编号2021-033)、《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补充公告》(公布编号2021-035)、《深圳燃气关于收购斯威克50%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布编号2021-04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0755-83601139,传真:0755-88660880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三)登记时间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网络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真

  董事会秘书:杨玺

  财务总监:侯涛

  独立董事:刘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gq@szgas.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电话:0755-83601139

  邮箱:xgq@szga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际表决1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真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维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纪伟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纪伟毅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设想》。

  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七、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90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八、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以总股本(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内容详见《深圳燃气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向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6,157万元(含本数),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梧州深燃有限公司、弥勒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石林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临沧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建水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玉溪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石屏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泸西深燃巨鹏天然气有限公司、江华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西省铅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深燃致远能源有限公司、利辛县深燃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乐山川天然气输配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6,647万。

  (二)同意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持股80%)、蓝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51%)提供最高不超过59,510万元(含59,510万元)的内部借款。

  (三)授权董事长批准为新设或并购公司(持股50%以上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内部借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需求和资金安排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内任一时点使用自有闲置投资理财余额(包括将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投资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授权董事长批准单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以下,且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包括将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以下的投资理财事项。

  十一、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230亿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安排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授信额度增加至260亿元,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指定办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授权董事长审批单笔金额5亿元以下的银行借款。

  十二、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前期筹备工作,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三、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情况报告》。

  十七、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二十、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上述第二、三、五、七、八、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伟毅,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5年至今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7月起任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现任中华煤气行政委员会委员。2003年起任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起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年10月起任执行副总裁;2015年12月起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5月起任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监事。

  ■

  深圳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一)17:00在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表决4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纪伟毅先生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提名杨松坤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

  公司筹划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威克)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和斯威克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斯威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七、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和成果,报告所反映的财务会计数据真实、完整,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发现泄密情况。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九、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松坤,男,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加入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先后于物料供应、人力资源、财务、董事会事务、投资者关系及企业事务等部门任职。2003年起参与港华燃气内地公用业务管理工作,担任港华燃气多家下属燃气公司董事及监事,2007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5年至今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企业事务总监,2022年起兼任内地业务战略办公室秘书长。

  证券代码:601139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燃气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深圳燃气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昱,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深圳燃气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柳璟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深圳燃气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宋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开始为深圳燃气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昱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宋爽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璟屏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昱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宋爽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璟屏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贵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税,不含差旅费),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持平。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39,630,599.45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76,767,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分配460,282,807.04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53,966,552.27元的34.00%,2021年度本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流程

  (一)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市以来连续实施稳健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

  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子公司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威克”)业务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斯威克的控制权。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需就分拆斯威克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程序等。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斯威克是全球领先的光伏封装胶膜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透明EVA胶膜、白色EVA胶膜、POE胶膜等高性能光伏封装胶膜及反光贴膜等,2017年至2021年光伏封装胶膜产品市占率均位居全球第二。斯威克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营规模均居于行业前列。

  分拆斯威克独立上市获得的募集资金能够增加其在行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投入,提升产能爬坡速度,推动光伏封装胶膜业务的加速发展,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分拆上市将拓宽斯威克融资渠道,为其提供独立的资金募集平台,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支持企业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同时,分拆斯威克上市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拓宽清洁能源主业,加快向清洁能源综合运营商转型,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市场优势,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高杰

  注册资本:32,765.384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781370724R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直东路68号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EVA(乙烯和醋酸乙烯共聚物)、灌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专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绝缘材料、太阳能灯具、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光伏组件、橡塑助剂、户用终端系统的销售;太阳能电站及电力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和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及新能源的设计、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斯威克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公司通过深圳深燃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鲲鹏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斯威克51.1905%股份。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事宜符合有关分拆上市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斯威克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和斯威克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对斯威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筹划斯威克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和斯威克的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斯威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启动分拆斯威克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斯威克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本次分拆上市的计划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分拆斯威克上市筹划和决策事宜。此外,本次分拆上市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批准。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注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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