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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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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健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其瑞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2021年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合其在公司历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敬业精神与专业能力,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345,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1)22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6.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32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6.52元/股)。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21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拟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合计5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5万股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 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12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万股,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6、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0年6月17日完成红利派发,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7、2020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激励对象张金金、张勇辉、沈元民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0,000股于2020年9月25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880,000股。

  9、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并相应修订《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11、2021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相关限制性股票可解锁上市。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66%。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张学东、孙延政、朱春凯、宋来盈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34.5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

  13、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1年5月28日完成红利派发,以实施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

  14、2021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激励对象张学东、孙延政、朱春凯、宋来盈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0,000股于2021年5月6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34.5万股。

  15、公司于 2022年 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21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合计5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5万股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一) 回购注销原因

  1、 激励对象离职

  激励对象辛彬、贾忠民、艾宪亭、武京京、刘建设已离职,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四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 (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等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 2021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

  因2021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八节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限制性股票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等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包含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5万股,以及因2021年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的4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9万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4.5万股。

  (三) 回购价格

  (1)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一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当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时,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外,其他情形的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其中,针对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根据《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公司《绩效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企划部签署确认形成的绩效考核报告,激励对象孙广磊、李震、徐伟、赵霞、管崎崎、李文勇、史宝传、仇溢、赵元瑞、庞美娟、于银娜、牟雪静、马娇、郑明松、杜娜娜、王振中、张金环、徐源、时永凯、魏迎辉、袁明聪、路和平(简称“2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属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个人绩效考核达标”的情形,其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余32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020年1月17日,公司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82元/股。鉴于授予日后,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派发方案(税前0.60元/股)及2020年度权益派发方案(税前0.70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82元/股调整为6.52元/股。

  综上,22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5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另32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52元/股)。

  (四)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减少1345,000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 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六、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七、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减少及章程变更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之“1、(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

  九、 备查文件

  1、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060,920股,即由202,113,700股变更为196,052,780股。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回购概述

  1、公司于2019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2019 年6月18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6),并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4,257,020股,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2、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7),并于2020年3月12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2,292,700股,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3、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0),并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2,481,200股,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将根据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 股权激励实施与剩余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组织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97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并于2020年1月22日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7万股,已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2、鉴于第一次回购股份4,257,020股,实施股权激励受让2,970,000股,完成受让后,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票1,287,020股,加上第二次回购股份2,292,700股及第三次回购股份2,481,200股,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060,920股。

  三、 回购股份用途调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

  虑及切实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资金成本要求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对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专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6,060,920股,即由202,113,700股变更为196,052,780股。

  四、 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授权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专户股份注销相关

  的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2、根据实际注销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报批、

  备案、变更登记等事宜;

  3、其他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宜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五、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1、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5,000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6,060,920股。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均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6月12日,工作日8:30-16:30;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快递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金金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邮政编码:253600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45,000股,并拟调整公司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6,060,920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等实际情况,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8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善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制定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钢材期货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制度内容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汽车制造(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二、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三、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汽车制造(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二、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三、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公司四楼东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传真号码:0534-2117077)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金麒麟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2年5月18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

  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前来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需严格遵守山东省政府规定的防疫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请提前了解相关防疫政策,以免无法现场参会。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股东大会。

  3、现场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除出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外,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参会当天往返路途及会场上,请做好个人防护。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乐陵市阜乐路999号

  联系电话:0534-2119967

  传真:0534-2117077

  电子邮箱:ad@chinabrake.com

  邮政编码: 253600

  联系人:张金金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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