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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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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名称: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6.6667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邓俊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三围社区航城智谷中城未来产业园2栋6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妆品及日用百货、美妆工具、化妆品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材的销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不含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金银珠宝首饰、计生用品(不含药品、保健食品)、装饰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销售;摄影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基础软件的技术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第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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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名称: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47.48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熊猫工业城。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6、名称: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370.75万元

  法人代表人:查道存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40号20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

  7、名称: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朱亮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斗星城A1座铜官数谷14层。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母婴用品、服装服饰、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家居用品、纺织面料、图书、期刊、音响制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用品及器材(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饮料销售(含网上销售),软件技术的开发服务及推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房产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视频制作,影视制作、策划、表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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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的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公司向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广告发布合同》,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服务,铜陵彦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推广宣传服务。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3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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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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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2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5月13日至5月16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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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3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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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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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2,200元/吨,上涨比例约28.30%;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约880元/吨,下降比例约0.98%;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9,800元/吨,上涨比例约43.57%;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2,840元/吨,上涨比例约43.85%;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7,070元/吨,上涨比例约38.71%。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3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上述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5号”文《关于核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拉芳家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6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804,000.00元,扣除承销费38,246,050.80元及保荐费用3,18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760,377,949.2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会验字[2017]G1402449036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及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拉芳家化本次使用不超过3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的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03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3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修改依据及对照条款补充披露如下:

  鉴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综上,上述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535,500股变更为225,473,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地将由226,535,500元减至225,473,000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附件:《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0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2 – 03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林三华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含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7万股调整为230.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4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庄严、费尧和曾丽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6,000股,同时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8.07元/股。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7月1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并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5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1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1年11月25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魏攀等共计4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媚)均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按照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8.0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2.19元/股)回购注销魏攀、王媚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业绩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062,5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剩余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关于回购注销的依据及数量

  (1)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庄庆涛、郭峻和、蚁野、商开申和李立兴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未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9.65亿元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16%(即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85亿元)。”,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01亿元,2021年度较2019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4.11%。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指标;因此,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

  综上,公司对上述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上述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536,840股。

  2、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1年7月16日实施完毕,因此,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16元/股调整为8.07元/股。

  (1)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具备股权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未满足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9.65亿元为基准,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16%(即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2.85亿元)。”,未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所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上述11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总计为8,706,820元。

  综上,公司本次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回购首次授予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00股,回购金额共计189,645元;同时鉴于公司业绩未达标,公司拟以8.07元/股的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上述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03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8,706,820元。因此,本次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2,500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为8,896,465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535,500股变更为225,473,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回购金额为189,645元;同时,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计1,039,000股,回购金额总计为8,706,820元。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回购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总计1,062,500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896,465元。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500股,回购金额为189,645元;同时,由于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1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3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款共计人民币8,706,820元。

  监事会已对上述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核实,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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