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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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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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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内容、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的检查等,现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起草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1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全体监事全面了解并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48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643,253.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60,355.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6,811,393.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8%。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60,355.45元,未分配利润为347,617,375.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528,813.8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352,881.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1,785,504.48元,扣减本年度执行2020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43,410,6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2,550,836.91元,资本公积为407,275,917.17元。

  2021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12,5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645,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50,645,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3,191,7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37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度,因公司品牌凸显,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新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相对于营销网点建设来说,协调生产订单的有序生产,满足客户需求更为迫切,加上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尚不明朗,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结合当前的疫情发展现状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将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办公用房的购置或租赁。鉴于上述情况,再结合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本议案涉及3名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之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2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用,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

  上述银行授信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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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黄继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及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黄继佳先生、周佩琴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2021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经营目标及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1年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48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643,253.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60,355.4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16,811,393.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68%。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60,355.45元,未分配利润为347,617,375.6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528,813.8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352,881.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1,785,504.48元,扣减本年度执行2020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43,410,6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82,550,836.91元,资本公积为407,275,917.17元。

  2021年度,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12,5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645,7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50,645,7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3,191,7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若《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鉴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拟对现有《公司章程》的其他相关条款予以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起草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49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375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1年度,因公司品牌凸显,在手订单充足,公司新生产基地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相对于营销网点建设来说,协调生产订单的有序生产,满足客户需求更为迫切,加上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尚不明朗,公司对相关营销及服务网点的考察尚未完毕。结合当前的疫情发展现状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将视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来具体落实相关营销与服务网点,并结合相关区域的业务开拓情况与下游客户需求,再行决定办公用房的购置或租赁。鉴于上述情况,再结合监管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预期达到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确认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5,000元(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因本议案涉及5名董事薪酬,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之需,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2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用,用于除买方信贷业务外的其他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明细情况如下:

  ■

  上述银行授信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与授信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短期资金压力,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忠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草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决定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期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佩琴女士自2016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六年,其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离任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李良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良琛先生简历附后),并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接替周佩琴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之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良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期满离任暨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48号);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749号);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750号);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3751号);

  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1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1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1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股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淡水泓二路96号,思进智能全资子公司——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12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第6、13、14、2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2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2年5月13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方式:2022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淡水泓二路96号,思进智能全资子公司——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会议室。

  信函请寄: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832号,联系人:周慧君,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5

  2、投票简称:SJZN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栏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2.00,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5、授权委托书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2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和其他鉴证费用等合计为人民币84万元左右,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长约5%。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判断,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天健在2021年度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天健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业务;此次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5、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6、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2- 028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良琛,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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