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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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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津贴也应如此。如果公司这一议案不作修改,我只能作出反对表决,并且向董事会提出重新审议此议案的要求。”

  相关情况说明:本议案审议的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领取的报酬,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新审议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核查,2021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曾审议向王峥女士发放董事津贴的事项。

  其他情况说明:独立董事付锦华先生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提出其对本议案的表决意见变更为“反对”,并要求将变更后的表决意见作为本议案的最终表决意见。对此,公司不予认可。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付锦华先生的反对理由为:“(1)2021年度所有的董事都有薪水或津贴,唯独个别董事没有,对该董事不公平;(2)给非任职董事发放津贴,能进一步提高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可充分体现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应付锦华先生要求,公司将此情况如实对外披露。

  十二、 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管理,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拟对《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进行调整。

  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

  董事王峥女士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原文如下:

  “对于第12条《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没有对2022年公司所有董事的董事薪酬有阐述和计划,我向董秘提出此事,得到回复‘公司领导决定2022年开始不给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发放董事津贴’的回复。董事津贴的发放是到对公司董事对于公司的尊重和激励,是否在公司任职不是决定发放董事津贴的理由。根据《公司法》和相关上市公司管理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东大会决定,此决定显然违背此规定。我对此议案提反对意见,并提出要求董事会重新审议相关议案。”

  相关情况说明:本议案经董事会决议已生效,重新审议的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核实,董事会秘书向董事王峥女士反馈的是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2022年实际发放情况。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按其在本公司实际任职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资制度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每年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研究确定,并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报酬,后续将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其他情况说明:独立董事付锦华先生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提出其对本议案的表决意见变更为“反对”,并要求将变更后的表决意见作为本议案的最终表决意见。对此,公司不予认可。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付锦华先生的反对理由为:“该方案没有对非任职董事的津贴做出规定。本独立董事认为,非任职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法定地位,其对公司治理的作用非常明显,同时也要承担一系列与之地位相适应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对其发放一定的董事津贴,就不能体现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及所承担的风险,对非任职独立董事而言,缺乏公平,不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应付锦华先生要求,公司将此情况如实对外披露。

  十三、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关联董事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王峥女士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沟通,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单位,审计费用11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9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20万元(含税)。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战略落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对组织架构进行相应调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拟注销“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本次分公司注销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6月28日下午13: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15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专人、书面、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姣女士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十、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今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1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42.71万元

  ●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度收购比利时公司Joaillerie Leysen Freres SA(以下简称“莱绅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42.71万元。

  二、 商誉形成情况

  经董事长批准,公司于2017年完成了对莱绅公司81%股权的收购,收购价格435万欧元,折合人民币为3,180.81万元,上述股权对应的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38.09万元。公司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莱绅公司,根据购买日按合并成本与取得莱绅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商誉2,842.71万元。

  公司每年年末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17年度至2020年度均未发生减值。

  三、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将分摊了商誉后使用Leysen品牌的所涉及的公司合并口径的存货、经营性长期资产及租赁负债作为一个资产组,计算可收回金额与分摊了商誉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小于分摊了商誉后资产组账面价值,本公司据此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商誉减值计提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42.71万元,将导致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都减少2,842.71万元。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1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事实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447,848.2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93,158,741.60元。

  为更好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473,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618,95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42%。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对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18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王峥女士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年度内实际经营需要,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签署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认可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租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系在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之基础上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维真珠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真珠宝”)、上海欧宝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宝丽”)采购原材料、向乐朗葡萄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朗有限”)采购商品、以及接受关联自然人(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沈东军先生)提供租赁。

  单位:万元

  ■

  注:上海欧宝丽自2021年12月9日为公司关联人,关联期间指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下同。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包括与维真珠宝、上海欧宝丽、欧陆之星珠宝(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陆上海珠宝”)采购原材料和与关联自然人(马峻、蔄毅泽、马峭、沈东军)接受租赁的交易。

  单位:万元

  ■

  上述与上海欧宝丽预计交易金额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结合公司实际采购需求、历史交易情况、扩展供应商渠道、减少关联交易规模等综合判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80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马峻、蔄毅泽、马峭

  马峻先生为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24.45%的股份,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蔄毅泽女士为马峻先生的配偶和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5.55%的股份,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马峭女士为马峻先生的妹妹,未持有公司股份,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二) 沈东军

  沈东军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原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15.58%的股份,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一项和第四款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三) 维真珠宝

  维真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法定代表人王峥,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股东为上海云鹤游天珠宝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109号4幢146室,主营业务为珠宝、首饰、工艺品(及其制品除外)、机电设备及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等。

  维真珠宝为公司董事王峥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四) 上海欧宝丽

  上海欧宝丽: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倪秀芳,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股东为亿汇通投资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住所为上海市徐汇区岳阳路190号主楼103室,主营业务为珠宝首饰加工、批发、零售,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2021年底的总资产29,979.30万元、净资产9,976.2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0,580.10万元、净利润163.84万元。

  上海欧宝丽为公司原总裁JackyJiang先生(2022年1月12日离任)的近亲属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及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在2023年1月12日之前,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五) 欧陆上海珠宝

  欧陆上海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4 月,法定代表人Jacky Jiang,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股东为康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新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701号A楼1001B-1室,主营业务为在上海市钻石交易所开展钻石(不含金银)的交易(包括转口贸易、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2021年底的总资产17,473.61万元、净资产856.1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1,910.70万元、净利润123.51万元。

  欧陆上海珠宝为公司原总裁JackyJiang先生(2022年1月12日离任)担任董事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及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在2023年1月12日之前,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已就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论证,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将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维真珠宝、上海欧宝丽、欧陆上海珠宝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原材料的采购,与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马峭女士、沈东军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租赁其房产作为公司营销门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采购原材料、接受租赁等日常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2-020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中兴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0名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25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先后为大港股份(002077)、弘业股份(600128)、宏盛股份(60309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8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为世联行(002285.SZ)、王府井(600859.SH)、天壕环境(300332.SZ)、宏盛股份(603090)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有禾丰股份(603609)、徐工机械(000425)、幸福蓝海(300528)等。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2021年报审计费用为95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15万元(含税)。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中兴华及项目成员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情况、从业经历等,认为其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我们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审查了中兴华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2-02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8日

  至2022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 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 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

  5、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6、 登记邮箱:603900@leysen1855.com

  7、 登记电话:025-52486808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之1描述了税务机关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此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董事会说明和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上述审计意见。

  经核查,公司前期原管理层组织的对相关事项的专项审计工作已经结束,原管理层和审计机构对专项审计未出具结果。公司目前正在与税务机关就相关事项的调查进行沟通,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不再另行组织专项审计工作,后续以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为准。公司将结合税务机关的调查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及税务风险管控,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今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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