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1415室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陆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26P0C84E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淮北市华孚纺织有限公司持股45%(淮北市华孚纺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科腾纺织品有限公司持股55%。
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成立,登记机关为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726.79万元,净利润为2.6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845.72万元,净资产为4,502.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安徽省淮北市高新区滨河路72号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焯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MA8NY3UM77
经营范围: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服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浙江服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广西富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
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成立。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江苏科孚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环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预计交易,主要为原材料采购和接受劳务,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孚时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华孚时尚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2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孚时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生产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以内,授权公司总裁在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2年度拟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以下额度的担保:
■
2、担保概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新疆华孚棉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香港华孚贸易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浙江博忆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被担保人均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贷款是日常经营所需,由公司提供担保,能够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提高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
本次预计的被担保方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公司将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为降低风险,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公平、对等原则,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反担保。
五、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上市公司为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全年内部担保总额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7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1.86亿元,并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期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71%。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2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拟使用最高额度为1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增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低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业务,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实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决定。
3、投资品种
主要用于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的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低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项理财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管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并进行专款专用,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形。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等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2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1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大华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如下:
项目合伙人:张晓义,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玉,201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轶芳,200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职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4家次。
根据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等情况,经综合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均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大华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认为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2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582号)《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6元,募集资金总额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0,339,953.6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浙商银行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3371020210120100198791和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账号为4425010000280999988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964,568.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375,384.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3,791.26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018.55万元(含理财5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两个账户均是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地在越南,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在汇入公司越南账户前存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并于2021年9月15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全力和义务。2022年1月7日因变更募投项目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本公司已使用550,000,000.00元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情况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上市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现金管理。当募投项目和现金管理出现资金使用冲突时,优先满足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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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2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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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11,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2年5月13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433 传真:0755-83735566
登记邮箱:dongban@e-huafu.com(请发送登记资料以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 系 人:孙献 邮编:51804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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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