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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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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主要包括环保水务、固废处理、工程建设以及辅助板块业务,拥有一级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水务、中山公用工程、天乙能源等11家,一级参、控股包括广发证券、中海广东等15家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明确新的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抓好对外投资和运营管理两个关键,增量项目持续做大,存量项目提质增效,深化机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研发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经营指标实现稳步增长,总体经营稳中向好。

  1.环保水务板块

  公司环保水务板块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主,涵盖水质监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信息技术、水处理技术研发等相关业务,设计日供水能力达236万立方米,设计日污水处理规模达100万立方米。公司承担着中山市约75%的供水任务,34%的污水处理任务,服务范围覆盖全市22个镇区,服务人口达400万,同时在承担抗御咸潮、旧城区管网改造、水资源费等关乎社会民生的项目,发挥着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日平均供水量175.6万吨,日平均污水处理量83.7万吨,保障城市生活的水循环良好运作。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联合中标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第三标段(“EPC+O”项目),项目金额达28亿元;启动珍家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10万吨/天)和中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三期扩建工程(20万吨/天);积极进军中山本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助力中山市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此外,积极推进中山市“供水一盘棋”、“污水一盘棋”工作,成功收购沙溪镇供水资产,中标南朗镇污水厂委托运营项目,进一步拓展中山本地市场的业务占有率。

  2.固废板块

  公司固废板块以垃圾处理、环卫服务业务为主,拥有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特许经营权,中山市医废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运营1个垃圾填埋场,具备国家级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一级资质、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等多项资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79.2万吨/年,发电量可达3亿度/年以上。

  环卫服务范围包括中山市东区、南区、港口、黄圃及民众等镇区,并将业务拓展至深圳、湖南东安等地;承担着中山市城区1100间垃圾屋、16个垃圾中转站,并负责中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各镇区污水厂污泥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提质增效”,全年累计垃圾处理量79.8万吨,全年发电量3.45亿度。天乙能源一、二期吨垃圾发电量较收购时提升100度/吨,三期部分设备经技术改造后,全年稳定运行时间超8300小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此外,公司中标中山本地6个环卫服务项目。

  3.工程板块

  公司工程板块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多项资质,同时具备污水管网建设PPP工程项目、黑臭水体治理EPC+O工程项目、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等工程施工技术与建设管理经验,业务涵盖市政工程、建筑装修、机电消防、燃气管道以及供水管网建设等领域。

  4.辅助业务板块

  公司辅助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金融投资、市场运营、港口客运等业务。

  其中:金融投资方面,公司持有广发证券10.33%股份,与广发信德合作设立了环保并购基金、新能源基金等多个基金,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持有公用小额贷公司87.5%股权,参股中海广东、中山银达等企业,取得较为不错的投资回报。

  市场运营方面,公司下辖34个农贸(批发)市场及商业体,业务覆盖中山市城区及18个镇区,总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是中山市最大的农贸市场集群,在配合当地政府“创文”、“创卫”、“创食安”、“保供应”等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力。

  港口客运方面,公司运营香港、深圳、中山三地3条客运航线,拥有5艘豪华高速双体客轮,竭力为出行旅客提供安全、舒心、便捷服务。

  (二)公司发展状况

  1.谋划顶层设计,明确“双核双轮”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新的使命、愿景,突破现有业务格局,创新性的构建指引未来发展与业务布局的“双核双轮”战略框架,勾画了“市政环保、工业环保、新能源”三阶成长曲线,积极谋划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环境与资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2.优化治理权责边界,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厘清 “四会一层”权责边界,经营班子“谋经营、强管理、抓落实”,按照“风险可控、高效简单”原则,梳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促进管理效能提升。同时,通过调整对下属企业考核方式,强调分类考核、业绩导向,各业务板块按照其企业特性,分类定位实现精准考核,促进市场竞争类企业注重业务拓展,民生服务类企业关注民生服务。

  3.深化人才改革行动,搭建高素质人才队伍

  公司积极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创新覆盖全生命人力资源管理周期的“四新”人才战略模式,即“拓宽选才新路径、搭建育才新平台、优化用才新方式、营造留才新生态”,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打开新的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一支涵盖工程院院士彭永臻为代表的首席专家顾问3人、博士3人、硕士76人、高层次人才26人、高级职称人才69人、其他职称或职业资格929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4.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及中山国企首单5亿元绿色中期票据,完成公司债利率调整,较大地降低了融资成本,保障了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5.创新技术应用,驱动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业务,成功收购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1%股权;水务公司联合彭永臻院士专家团队开展AOA污水处理技术研究,通过工艺控制实现短程反硝化厌氧氨氧化来脱氮,有效降低碳源用量,该项目已申报2021年国家重点专项“污水生物处理前沿技术研发与示范”子项目。公司负责的国家实验室重点研发项目顺利通过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发展专项项目中期考核,以及MOSA污泥减量中试示范项目达到减量目标,推广应用DMA分区计量减少漏损水量等系列举措,有效驱动企业提质增效,促进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

  6.落实民生工程,践行国企担当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中山市137.78公里老旧管道改造,22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进一步强化水质保障能力;投资1700万元改造优化市场,进一步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让市民“菜篮子”更安全、更舒适。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224.9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资产151.4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1.32%,净资产收益率为10.06%。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同比增长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6亿元,同比增长6.61%,剔除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亿元,同比增长2.3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汇集团直接持有中山公用 47.98%股权,并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中山公用0.31%股权,合计持有中山公用 48.29%股权,为中山公用控股股东。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两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届时将在巨潮资讯网及评级公司网站上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发生变更的事宜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李春辉先生已于2021年5月25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同时,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2021年5月27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周飞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1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二)关于“18中山01”公司债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情况的相关事宜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5.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票面利率140bp,存续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3.9%。根据《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内容,本期债券的回售申报期为: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3日。

  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7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18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18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关于“18中山0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中山01”本次回售申报数量2,765,000张,回售金额276,5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7,235,000张。

  2021年4月15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18中山01”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2021年5月2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18中山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公司成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绿色中期票据

  1.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20日召开2020年第6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2021年3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了《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220号)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111号),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以及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分别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4.2021年7月21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5.2021年7月22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6.2021年10月9日-11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7.2021年10月14日-15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8.2021年12月22日-23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四)公司2021-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2021年第5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公用2021-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为明确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中山公用2021-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山公用2021-2026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五)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事宜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黄著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青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2年2月10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临时会议以及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增选黄著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期满。

  2022年3月2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2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分析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业务发展规划,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与关联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江河”)、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东公司”)、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供水”)、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港”)、中山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温泉”)、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城”)、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江游”)、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德科技”)、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取水口公司”)、中山市全禄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禄自来水厂”)、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60万元,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2,175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服务不超过3,20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不超过77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不超过215万元。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220.12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温振明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2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说明:

  1.2021年向中山温泉提供工程施工劳务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工程建设单位取消部分工程计划导致;

  2.2021年向口岸公司出租资产实际未发生,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年中港客运香港航线未能复航,口岸公司无销售收入产生(租金按口岸公司销售收入的20%计收)。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悦恒

  注册资本:¥2,005,161,163.23

  主营业务:对直接持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650,561.29万元,净资产1,775,042.70万元,1-12月收入259,391.86万元,净利润144,620.23万元。

  (2)关联方: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286,500,000.00

  主营业务:承接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营运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6楼附楼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4,260.71万元,净资产30,981.43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0.26万元。

  (3)关联方: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辉

  注册资本:¥110,500,000.00

  主营业务:市政污泥、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投资沼气生产和销售项目;销售:营养土、营养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下围生态环保产业园内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0,628.44万元,净资产4,753.55万元,1-12月收入6,564.06万元,净利润621.03万元。

  (4)关联方: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天然水收集及分配;中山市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8楼806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4,832.99万元,净资产 500.00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0万元。

  (5)关联方: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8,900,000.00

  主营业务:客运港投资建设。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3楼304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36,017.11万元,净资产19,823.15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36.73万元。

  (6)关联方:中山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

  注册资本:¥30,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城市基础设施。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主楼302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0,369.92万元,净资产20,227.59万元,1-12月收入612.99万元,净利润179.23万元。

  (7)关联方:中山温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诚

  注册资本:¥550,000,000.00

  主营业务:旅馆;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干洗服务;食品流通;日用品零售;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提供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住址: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3,916.67万元,净资产51,729.33万元,1-12月收入8,080.38万元,净利润-1,475.53万元。

  (8)关联方:中山影视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28,000,000.00

  主营业务:经营旅游景点、游乐设施、停车场、餐饮服务及附设商场(零售旅游纪念品)。

  住址: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5,676.06万元,净资产-4,262.90万元,1-12月收入948.56万元,净利润-473.80万元。

  (9)关联方:中山岐江旅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立建

  注册资本:¥50,230,000.00

  主营业务: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投资旅游业;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行社;餐饮服务;经营营业性用途出租。

  住址:中山市西区西苑社区蓝波路下闸排水站南50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9.17万元,净资产-1,057.77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431.27万元。

  (10)关联方: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宇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等。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5楼505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0万元,净资产0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1)关联方: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运营中山市取水口迁移工程项目;天然水收集及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五楼。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2,397.45万元,净资产519.01万元,1-12月收入336.63万元,净利润105.72万元。

  (12)关联方:中山市全禄自来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文忠

  注册资本:¥35,000,000.00

  主营业务:投资自来水生产业;供水技术咨询;承接自来水管道安装工程;水环境监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主楼301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7308.79万元,净资产7308.79万元,1-12月收入59.94万元,净利润-305.2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汇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一)的规定,中汇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取水口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及取水口公司是控股股东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及取水口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中山温泉、影视城、岐江游及汇德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基础设施及全禄自来水厂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基础设施100%股权,中汇集团实际控制企业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全禄自来水厂100%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的规定,基础设施、全禄自来水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中汇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等劳务625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医疗垃圾处理管理服务200万元,向关联人承租资产17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18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向中汇集团提供的工程建设、医疗垃圾处理、物业管理等劳务872.38万元,向中汇集团承租资产141.53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136.22万元。

  (2)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岐江河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1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交易为479.42万元。

  (3)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民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污泥运输及沼液处理等劳务共69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污泥处理服务3,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污泥运输及沼液处理等劳务共577.43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污泥处理服务2,925.11万元。

  (4)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南部供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3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南部供水发生的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21.09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及工程施工等服务17.76万元。

  (5)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客运港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80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客运港发生向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80.01万元。

  (6)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基础设施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承租资产6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承租资产556.60万元。

  (7)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中山温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3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20.70万元。

  (8)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影视城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22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329.91万元。

  (9)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岐江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20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5.92万元。

  (10)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全禄自来水厂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11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及物业管理等劳务55.22万元。

  (11)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取水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物业管理劳务0.82万元。

  (12)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汇德科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5万元。

  2021年度公司与汇德科技发生的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0万元。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并须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日常关联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我们认可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3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7)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

  (8)2021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9)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10)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11)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韩振平,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小琴,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在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龚静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龚静伟和项目合伙人韩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小琴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韩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小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静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17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2021年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3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于2021年8月发布了《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明确了有关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会计处理。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修订,明确了有关会计处理及报表列报,公司需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4号、《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和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

  2.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

  3.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14号

  根据解释第14号,公司对于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上述业务,按照解释第14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解释第14号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累计影响数未调整可比期间数据,仅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解释第14号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2.解释第15号

  公司已采用解释第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2-03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375.78万元(包含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核准《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中山公用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

  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上述变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后投资总额87,024.95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85,675.08万元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15年10月26日,公司2015年第11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10月13日,公司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6,375.78万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的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的账户余额为准。

  2.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余款,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控工程造价,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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