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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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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SRM 和 SRM Internationl 合作共同研究开发新项目以及与其全方位的战略合作,是实现公司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的重要渠道,能够快速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与兴民热能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降低公司劳动成本与生产制造成本,将部分低附加值的产品生产环节向劳动力以及制造生产等成本更低的地方转移。

  由此而与上述3家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购销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SRM、SRM Internationl、以及兴民热能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货款支付等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在关联交易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市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SRM、SRM Internationl以及兴民热能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雪人股份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末发生减值的资产有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商誉、持有待售资产以及无形资产,2021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61,628,169.37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核销资产

  公司对部分已确定无法回收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资产共计224,610.00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30,624,252.75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7.03%。其中:应收票据减值准备-127,814.90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4,766,052.91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986,014.74元;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2021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670,019.11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01%。

  2.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公司根据期末存货结存情况,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90,901.90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67%。

  3. 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合并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天兴评报字(2022)第0610号评估报告。公司基于2020年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对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经测试,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5,421,833.54元,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减值准备6,896,965.29元。合计商誉减值损失12,318,798.8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87%。

  4.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持有待售资产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原账面价值为12,607,995.75元。2021年末,公司根据肇庆市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肇正德专字[2019]054号”的清算审计报告,确认持有待售资产肇庆市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账面价值为6,224,619.72元,计提减值准备6,383,376.03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63%。

  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40,820.75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18%。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61,628,169.37元,对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61,628,169.37元,相关减值损失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54.50%。核销资产金额为224,610.00元,核销资产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守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也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5.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 2021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林汝捷先生、独立董事 张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慧宗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青龙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 “云访谈”栏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160,813.20元,其中: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590,841.17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待置换的发行费用2,125,817.49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合计468,640.7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氢能科技”)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278,590,841.17元的差异,系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 号)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160,813.20元,其中: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8,590,841.17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275,996,382.98元,待置换的发行费用2,125,817.49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合计468,640.70元。

  二、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18,643,35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待置换的发行费用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氢能源领域的发展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一致同意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7427号),认为:雪人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雪人股份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雪人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2〕006868号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后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28.14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七)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八)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此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110万)元整。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关联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501821968********)、林汝捷先生(身份证号码为3501031965********)、陈辉先生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进口信用证与押汇、开立国内信用证与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与纸质)、 开立担保函、进口汇出款融资与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风险参与、衍生产品业务、有追索权公开型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包括与纸质与 电子银承)贴现(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等授信业务(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担保函业务由公司提供 10%保证金)。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14:00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根据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2年5月18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2年5月18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如下:

  ■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9.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1. 为做好防疫措施,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 会议现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在委托书中对应的表决意见栏目:在累积投票中表明投票数量;如委托人或委托单位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4月18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有及未来经营资金周转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置换发行费用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氢能源领域的发展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3,35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置换2,125,817.49 元发行费用。

  (十)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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