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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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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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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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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006)。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006号),并于2021年1月29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2021年3月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6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5,373,74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1,342,640.2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2,818,30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8,524,331.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1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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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婷婷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婷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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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婷婷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2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开展原材料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套期保值的目的

  鉴于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采购平台,承载公司大部分原材料采购业务,为规避公司所需原材料钢材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成本的相对稳定,杭萧钢构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杭萧钢构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螺纹钢、热轧卷板等),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2022年度杭萧钢构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

  在日常期货业务中,公司严格遵守套期保值的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业务相关的原材料期货产品进行操作。公司对钢材行业的上下游经营情况、原材料价格走势、风险控制等方面均有较为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经验,以保证每日原材料期货的持仓规模与现货、资金情况相适应。

  2、严格的审批制度

  公司制定了《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对套期保值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等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规范的期货操作流程

  公司的期货业务由专业的期货操作员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指令下达、交易软件操作、资金管理、财务和审计人员职责分离,确保所选择的产品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启动期货应急机制,能及时对市场变化做出有效反应。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制定《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为公司从事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2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不低于500万股(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3元/股。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本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3个月、6个月之内,如开展相关减持工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尚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在双碳目标和市场开拓的双重推动下,公司于2021年7月控股浙江合特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合特光电”),现已成为集“研发、设计、制造、安装、建材、施工、供应链、产业大数据平台、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全产业链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是绿色钢结构建筑行业的集成服务商。面对百年不遇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期,为进一步激活合特光电技术创新能力,与公司钢结构业务融合贯通,保持行业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实施回购股份用于合特光电员工持股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及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体价值。本次回购股份充分结合了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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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6.03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3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2,369,111,152万股的0.4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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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7.54亿元,流动资产82.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02亿元。若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及回购价格上限6.03元/股计算,公司预计使用资金6030万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0.52%、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0.7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1.42%。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票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回购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将能统一公司、员工、股东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票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投 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票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 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情形,且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关事宜。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按前述用途完成转让,就该等未使用股份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发生需注销所回购股票的情形,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作出注销回购股票的决议,并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 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需要);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票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账户;

  6、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票,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票回购事项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2、若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 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相关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无法实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授出或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票注销程序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2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建筑(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 主要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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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25项,合计金额125,273.15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25项,合计金额133,524.32万元。(注:该项数据仅为钢结构业务)

  二、 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待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财务部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2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获授员工将基于业绩表现与重大贡献程度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合特光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目前持有浙江合特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特光电”)51%的股权,为加快实现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市场化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合特光电的钙钛矿/晶硅薄膜叠层电池技术实现成果的产业化转化,成为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快速形成BIPV新市场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将合特光电注册资本从人民币6,862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增资3,000万元,张群芳先生以货币方式增资13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特光电65%的股权,张群芳将持有合特光电35%的股权。

  合特光电,成立于2014年1月16日,注册资本6,862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持股51%,张群芳持股49%,系国内光伏发电技术研发及应用产品的专业供应商。旗下光伏发电应用系列产品主要有两类:一是智慧建筑BIPV系列产品,如光伏发电地砖、光伏发电玻璃幕墙、光伏发电屋面瓦等;二是智慧交通TIPV系列产品,如发电隔音障、发电眩晕板等。

  张群芳,系合特光电董事长,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凝聚态物理专业,法国综合理工大学博士后,拥有19年太阳能相关技术开发经验,研究领域涉及各种高效太阳能电池和组件技术、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领域太阳能应用产品等。

  本次增资完成后,合特光电将继续聚焦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技术研发,并拟于2022年度投资建设高效钙钛矿/晶硅薄膜叠层电池中试生产线。本次电池产线投资系公司在BIPV产业链上延伸和拓展加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营运现金、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后续高效钙钛矿/晶硅薄膜叠层电池中试生产线建设、市场开拓、项目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基础上,拟对《公司章程》进行补充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2年第2次修订)及其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准则〉的议案》。

  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026 杭萧钢构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027 杭萧钢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办理本持股计划所受让股票的锁定、行权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实施期限内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境内期货套期保值制度〉的议案》。

  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2-031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书面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026 杭萧钢构关于开展2022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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