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9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00元现金股利(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0,114,372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96,205,869.60元,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100,779,192.40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注: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按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章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酒及系列酒的生产、销售。

  公司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产供销一体化。

  1、科研方面,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分析,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研发方向。 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推进体验式营销。

  2、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在山西、东北、内蒙、甘肃、河北等地拥有11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从原粮基地采购优质高粱、大麦、豌豆等酿酒原材料,确保了酿酒原料绿色健康。

  针对酒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管理,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

  3、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大麦、豌豆、水为原料,按照汾酒独特的“固态地缸分离发酵、清蒸二次清”的酿造工艺,采用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调、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新,统筹改革发展,各项业务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9.71亿元,同比增长42.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4亿元,同比增长72.56%。

  (一)全面贯彻党建引领,护航汾酒发展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前置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以党的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奋力担当作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十个民生保障项目进一步凝聚人心,汇集发展力量。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政治巡察、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方位加强市场建设,拓展清香版图

  优化产品结构,落实汾酒“抓青花、强腰部、稳玻汾”的产品策略。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产品高端化策略实施,提高高价位段占位能力,推进圈层拓展及市场推广,青花系列中高端产品占比进一步提升。聚焦打造自营大单品,营造杏花村酒市场氛围,不断夯实市场基础。竹叶青围绕“健康国酒”定位,稳固构建起青享、荣耀、传统三大系列产品结构,品牌知名度持续提升,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深化汾酒“1357+10”的市场布局,稳定发展大基地市场,以南方市场发展为契机,规划江、浙、沪、皖、粤等市场的科学发展路径,推动长三角、珠三角市场深度拓展、稳步突破。报告期内,南方市场销售平均增幅达60%以上。不断夯实杏花村酒市场发展基础,瞄准市场定位,拓展清香版图,市场营运效率大幅提升。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推广“一带一路”国际化系列产品,持续开拓亚太市场,成功在新加坡、泰国曼谷、德国科隆开设海外体验店,在东欧市场实现历史性突破。

  深耕线下渠道,发力电商平台。持续提升终端基础建设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经销商结构优化与分级,增强优质经销商培育,渠道和终端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全面提升线上营销能力,稳步推进线上品牌运营,公司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运营水平稳居行业前列,在618、双11等大型活动中,京东汾酒官方旗舰店在白酒品牌旗舰店中排名第一,天猫汾酒官方旗舰店排名第三,实现量价齐升,与实体渠道实现有效融合。竹叶青酒传统盘迅速扩大终端规模,创新盘覆盖全国300多个城里社区。

  (三)全链条强化改革创新,深化提质增效

  公司制定深化改革工作计划,全面布局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六定”改革,落实进人用人“三公开”,着力探索内部人才发掘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的新路子。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绩效管理办法,开展股权激励考核并完成股权激励首批解禁,有效激发人才活力。继续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动公司管理高效运行。

  公司持续构建可追溯系统,逐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积极推动汾酒生态产业链闭环运行。截至目前,公司原粮种植面积达到110万亩,绿色高粱基地认证产量突破23万吨。

  坚持传统酿造工艺,强化现场管理,狠抓生产效率,合理调配资源,能源供应紧密配合,实现了生产系统高效运转,保障了优质原酒生产储备。加强大数据运用,通过与华为、华润数字化转型战略合作,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数智化应用水平。

  建立清香型白酒酿造标准化试点,牵头推进清香型白酒、露酒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助推行业发展。深化与产学研单位的战略合作关系,依托江南大学、中国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加快推进项目研发。2021年末,公司以优异成绩通过发改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审,科技创新实力再上新台阶。

  (四)全渠道传播汾酒文化,提升品牌价值

  2021年,公司先后参加104届春季糖酒会、105届秋季糖酒会、首届消博会、中部博览会、国际进口博览会等众多大型展览活动,成功举办“青花汾酒40·中国龙”上市发布会、“2021年汾酒封藏大典”,高频展示汾酒形象,高站位、高密度加强品牌宣传,为汾酒文化复兴注入新的活力。积极开展与国际品牌的跨界联名合作,与丹麦爱顿博格酒心巧克力联名推出“中国汾酒酒心巧克力”,与格鲁吉亚独格拉则葡萄酒联名推出“中格联名酒”,实现中西方文化融合。着力打造“竹叶青·健康行”活动品牌,组织全国消费者、经销商等广泛开展健康活动,传递健康理念。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帮扶县沁县提供1000万高粱种植产业基金,助力定点帮扶县发展建设,彰显公司的责任担当,汾酒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详见本章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范围主要是汾酒、竹叶青酒、杏花村酒及系列酒的生产、销售。

  公司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订者之一,主要产品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竹叶青酒是著名的保健养生酒,在国内外享誉盛名。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酿造历史悠久,清香品质卓越,被誉为“中国白酒产业的奠基者、传承中国白酒文化的火炬手、中国白酒酿造技艺的教科书、见证中国白酒发展历史的活化石”,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酒魂”。

  公司经营模式为研产供销一体化。

  1、科研方面,公司通过深入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分析,形成符合中国消费者的研发方向。 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推进体验式营销。

  2、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在山西、东北、内蒙、甘肃、河北等地拥有110余万亩原粮种植基地,从原粮基地采购优质高粱、大麦、豌豆等酿酒原材料,确保了酿酒原料绿色健康。

  针对酒瓶、纸盒和纸箱等包装材料,公司建立专业高效的采购团队,加强供应商管理,综合采购成本和绩效管理,实现供应链成本、质量、服务和效率的最佳平衡。

  3、在生产产品环节,以高粱、大麦、豌豆、水为原料,按照汾酒独特的“固态地缸分离发酵、清蒸二次清”的酿造工艺,采用分级陶坛贮存。酒体经过分析、尝评、勾调、贮存,包装出厂。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标识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4、在销售产品环节,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生产技术优势。在清香型白酒行业,汾酒具有领先的制造能力,汾酒率先在同行业提出并执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食品内控标准,目前在多省拥有绿色原粮基地,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公司的国家级技术中心、山西酒类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及国家级品酒师、酿酒大师、大师工作室是汾酒品质的有力保障。

  2、历史文化优势。汾酒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汾酒的酒文化特色独一无二,文化价值得天独厚,独特的酿造技艺源远流长。

  3、品牌品类优势。公司作为山西一张亮丽的名片、省轻工行业的典范、食品工业振兴的龙头,拥有“汾”、“竹叶青”、“杏花村”三大知名品牌。在白酒、保健酒两大品类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下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销量增加及产品结构提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性质发生变化,产生的利息列报调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入的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的现金红利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母公司销售产生的税费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产品性质发生变化,产生的利息列报调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以前欠款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存货损失赔偿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展区股份公司净利润比同期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保证金和押金增加所致。

  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缴纳的消费税等税费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市场费同比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到期收回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利息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分配的现金红利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未进行收购资产等筹资活动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无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无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无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0,345.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8,898.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0.7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主营业务分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

  5. 现金流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主营业务分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

  

  2. 境外资产情况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详见附注七、1货币资金

  4. 其他说明:无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详见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酒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715.63万千升,同比微降0.59%;实现销售收入6033.48亿元,同比增长18.6%;实现利润总额1701.94亿元,同比增长32.95%。

  2 产能状况

  现有产能

  ■

  注:报告期内,公司保健酒联合包装车间及成品物流中心项目建成达产,增加了商品酒灌装产能。

  3 产品期末库存量

  单位:千升

  ■

  存货减值风险提示

  4 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 原料采购情况

  (1). 采购模式

  酿酒原材料通过合作模式采购,由原粮基地供应;包装材料通过市场模式采购。

  (2). 采购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 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以厂方为主导、厂商共建的营销模式,地区级、县级经销商为主体,辅以专卖店加盟、直销、电商、新零售方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2). 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区域划分标准

  (4). 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

  经销商管理情况

  公司经销商实行分类管理,并根据公司的考核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5). 线上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未来线上经营战略

  7 公司收入及成本分析

  (1). 按不同类型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2). 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情况说明

  8 其他情况:无

  第四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下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观云阁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袁清茂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四名,实到董事十二名,余忠良董事委托陈鹰副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朝成独立董事委托李玉敏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临2022-020公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0元(含税)。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21公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合计97万元。

  鉴于双方诚信合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22-022公告,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持合理的授信规模,会议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额度,向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招商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10亿元的流动资金信用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期限为一年。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草案)及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汾酒文化类项目费用预算的议案》;

  为更好发掘汾酒文化内涵,以文化助力汾酒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会议同意文化类项目2022年费用预算,预算金额为3339.4万元。

  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9    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4,320,090,927.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38,035,022.09元,减去分配2020年度股利174,302,053.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264,428.65元,转股本348,604,106.00元;股权回购事项增加29,700.00元,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296,985,062.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0,114,37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96,205,869.6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3%,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100,779,192.40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9股票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观云阁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双立峰主席主持,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刘国清,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宏,2015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公司拟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7万元(含税),审计费用较上一期无变化。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公司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等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业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力量较强,执业规范,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同意2022年度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