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2021年度,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投资风险可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可行,用于证券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83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40,306,926.6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提案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同日公司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 2022年5月17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永恒

  联系电话:0760-28189998

  传真: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shgz@sanhepile.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30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3037”,投票简称为“三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3037证券简称:三和管桩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维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816,95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8.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6.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35万元(包括内控审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8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3,83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0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40,306,926.6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证券简称:三和管桩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8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159,650.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680,349.47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12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4,550,972.8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项目变更、监督与报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用于公司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已完成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法人主体,公司及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20,812,281.16元,置换截止2021年2月23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1,972,900.0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28,839,381.16元,本报告期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4,550,972.87元,均以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上浮)形式存放于监管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和管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2. 投资金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对于上述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

  3.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对于上述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

  (三)投资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流动性高、风险可控的产品,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金融部、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情况的具体进展情况,包括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三、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制定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与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证券投资产品及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公司金融部、财务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3、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程序,且审议该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与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合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时间

  按照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装卸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调整 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列报调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

  (一)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

  (二)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及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而做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而做出,符合财政部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韵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可以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8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2021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286,028.92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195,713,632.17元。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7,609,009.83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6,002,592.40元及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9,571,363.22元,2021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60,321,083.13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8,636,444.23元,减去2021年已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利66,002,592.40元及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571,363.22元,2021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8,776,120.7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8,776,120.78元。

  综合考虑公司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03,83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06,926.6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在结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