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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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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3,83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桩类产品为核心领域,专业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致力于让建筑物更安全耐用、更低碳环保;让用户更经济实惠”为使命,在追求实现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个幸福的同时,为用户、合作者、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中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即PHC管桩),公司管桩产品凭借行业领先的质量标准以及生产工艺,主要生产的产品为外径300mm~800mm,多种型号、长度的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指采用离心和预应力工艺成型的圆环形截面的预应力混凝土桩,该产品具有高强度(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80)、高密实度、低渗透、耐冲击、施工便捷等特点,常用于建筑物基础建设,其主要作用是将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荷载传递到地基上,广泛应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大型设备基础、城市高架道路基础、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机场、城市轻轨、电力、冶金、市政工程及民用建筑等诸多领域,用途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的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建筑桩基础材料之一。主要产品如下:

  桩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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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预制构件产品

  ■

  (三)行业发展变化

  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建材行业2022年面临的宏观运行环境仍有望保持平稳,但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规模稳定,继续发挥对宏观经济的托底作用,对建材行业经济运行形成基础支撑。

  2022年是实施国家“十四五”规划发力之年,经济工作以稳增长为重。各地区各部门加紧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近期国家和有关政府部门密集发布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如《“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等。建筑、水利、交通等行业作为重要的基建领域,具备社会效益强、吸纳投资大、拉动产业链长等特性,其规划的发布为“十四五”时期基建建设提供保障,为经济稳增长保驾护航,也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可持续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供了发展空间。

  2021年12月28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布了《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以下简称《行业发展指南》)。《行业发展指南》概括总结了“十三五”以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阐释了行业“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和机遇,《行业发展指南》指出,新发展格局中,国家实施科技强国战略、制造强国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两新一重”为标志的庞大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交通体系建设、都市圈、城市群建设等,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带来了新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对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的绿色、低碳、质量、性能、功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以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新能源、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出新,为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制造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发展环境。

  2022年及“十四五”期间,围绕“双碳”目标,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将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行业经济运行将在行业以国家重大需求、市场发展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模式变革中逐步建立新的周期性趋势,逐步实现以绿色低碳、生态保护、环保利废、应急抢险等重要社会保障功能为内涵的高质量的经济运行与经济增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预制混凝土桩产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预计未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产量仍然会保持平稳增长,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将进一步拉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市场需求。公司具有规模、品牌、市场和区域竞争优势。因此,公司未来既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的挑战,又有做大做强的较好机遇。

  我国供给侧改革的大力推进、国家制定“中国制造2025”的发展战略以及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进一步实施,本行业企业未来更应该对现有产品、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工法等各个方面不断进行升级与改造,使产品更加多样化,材料绿色低碳化,生产工艺更加安全、高效、节能,装备自动化,施工工法沉桩可靠而环保,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自动化水平。

  (四)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截至报告期末分别在广东、江苏、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辽宁、山东、山西、安徽等省份有了17个生产基地(不含2022年将投产的江门基地)并建立完备配套运输网络,产品覆盖国内大部分省市地区。

  由于管桩属于基础建筑材料,随着管桩生产技术的日益成熟、产品质量的日益提高,管桩已被广泛地应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大型设备基础、城市高架道路基础、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机场、城市轻轨、电力、冶金等工程,用途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的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成为我国最重要的建筑桩基础材料之一。其需求量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我国目前处于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之中,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工业投资规模以及房地产投资规模总体呈增长趋势,对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需求量形成了支撑。

  国内管桩行业分布轨迹主要是自南向北,围绕沿海沿江沿湖及软土地带发展。目前生产混凝土预制桩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华南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以及江西、河南、湖北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目前仍以广东、江浙一带以及上海最为密集。在区域布局方面,生产混凝土预制桩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华中、华南三大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地区。

  根据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差异,国内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企业已经形成了阶梯化竞争格局。以本公司、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为主的第一梯队是具有全国布局能力,提供优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产品为代表的企业,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规模化生产能力及市场销售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参与到国内外大型工程建设中,并提供持续的售后服务,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自统计以来发布的数据,截止2020年度,公司连续八年产量排名行业第二。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以国内市场为主,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明显。全国性管桩竞争对手主要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区域性管桩竞争对手主要包括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基管桩有限公司等。

  面对日趋加剧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做好目标市场的研究以及目标定位,在发挥传统优势的同时更要针对薄弱环节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加强空白区域覆盖,扩大市场占有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9,680,349.47元向全资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增资,其中增加其注册资本62,678,500.00元,剩余增资额297,001,849.47元全部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并由公司享有。截至2021年03月22日,公司已完成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事宜,本次工商变更手续完成后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3月9日《关于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和2021年3月22日《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三和管桩湘潭生产基地项目入园协议〉并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辖区内建设三和管桩湘潭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6.3亿元。2021年6月2日公司与湘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三和管桩湘潭生产基地项目入园协议》。2021年9月14日公司成立项目实施主体“湖南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9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三和管桩湘潭生产基地项目入园协议〉并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实施主体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3、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租赁出租方绍兴市上虞舜江管桩有限公司(舜江管桩)、浙江舜东建材有限公司(舜东建材)的企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生产线及机器设备),用于桩类产品的生产。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31年6月30日止。合同租金总金额为2.3亿元,其中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珠海村舜江管桩所属的租赁物每年租金为 400万元,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朝阳一路舜东建材所属的租赁物每年租金为1,900万元。2021年6月26日公司与出租方舜江管桩、舜东建材在中山市共同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鉴于原租赁合同约定的含税租金金额是统一以5%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且未对动产与不动产租金金额加以区分,并且由于疫情对资产移交时间的影响,交易双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证交易顺利进展,决定就原合同的相关条款加以明确,公司已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分别与舜江管桩、舜东建材共同签署了《补充协议》,对租金金额及租期的起止日期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6月 28日、2021年7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关于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4、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7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省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内意向投资建设PHC高强度预应力管桩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10.2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6.4亿元人民币。2021年8月13日公司成立项目实施主体“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2021年8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实施主体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5、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600万米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80,719.25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4,719.25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成立项目实施主体“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订〈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并成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实施主体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司编号:2021-067)。

  6、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7、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利用厂区土地、水域和岸线资源,增加大桩、长桩的生产,服务于海工、码头、沿江沿海特大项目桩基础工程,满足投产后原材料到港上岸和成品管桩出运,作为江门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基地项目的配套工程,拟投资24,467.28万元人民币建设江门港新会港区三和码头工程(以下简称“码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江门港新会港区三和码头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8、基于PHC管桩主业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布局,公司及汇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无棣县人民政府、无棣县东风港经济园区服务中心经充分协商,就公司与汇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在无棣县东风港经济园区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建设年产300万米PHC预应力管桩生产线项目,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和《三和管桩项目补充协议书》,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投资4亿元建设主厂房及年产300万米管桩生产线,分二期实施建设,一期一条生产线、主厂房、搅拌楼、成品堆场、砂石库、综合楼(含办公、宿舍和食堂等),二期另一条生产线及其他附属设施在一期建成后2年内建成投产;二是投资2亿元建设3000吨级码头泊位2个。为顺利实施上述项目,公司与汇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汇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拟签署《合作协议》,由公司与汇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子公司山东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证券代码:003037证券简称:三和管桩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韦洪文、姚光敏、杨德明、张贞智、蒋元海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及第三届独立董事朱新蓉女士、杨德明先生、水中和先生、张贞智先生、蒋元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述职报告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年度经营计划及目标,统筹抗疫和生产两个方面,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对2022年度的工作计划安排清晰合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及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于2021 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费用等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次列报调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816,952.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8.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6.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0%。

  特别提示: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盈利预测和经营业绩的承诺,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235万元(包括内控审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可以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在280万元之内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用于除委托理财以外的证券投资。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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