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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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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元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业务。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外销售收入为主,外汇结算占比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会造成一定的汇兑损益。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稳定经营业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和外汇套利等高风险外汇交易。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主要业务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额度折合美元不超过3亿美元(含本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分析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控制。

  2、规范内部操作:财务部充分尽调提交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开展或中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每月定期汇报盈亏情况;审计部每季度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严控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亏损或者潜亏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以上,或亏损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财务部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产品仅涉及低风险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外汇销售收入高有必要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是出于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为了降低外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境外销售和外汇结算比例高的实际情况,可以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且公司仅涉及低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高风险的外汇交易品种,风险相对可控;同时,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本次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2022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内容修改,具体以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为准。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出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登记;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以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凯君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300267

  邮箱:zqb@orientgene.com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一号楼二楼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3、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1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加速扩能阶段,各技术平台全面产业化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计划,决定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POCT快速诊断平台的产能持续扩张,以及分子诊断平台、液态生物芯片等战略技术平台的全面产业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研发中心建设、产业化投资并购等方面的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须投入大量的自有资金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将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以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以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风险,秉承为投资者带来中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中长远利益最大化。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98,236,526.60元,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0,188,146.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万股,合计转增股本4,80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00.00万股。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0,188,146.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98,236,526.6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41,6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疗器械行业”项下的IVD“体外诊断行业”,近两年多来,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常规检测业务需求量有所减少,新冠检测试剂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新冠核酸检测产品作为确诊“金标准”保持稳定增长;新冠抗原检测产品基于其便携性、即时性、避免医疗资源挤兑和交叉感染等众多优势,应用领域从发达国家扩展至目前的国内使用,需求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并对2021年度我国新冠检测试剂整体出口做出重大的贡献。

  根据2021年3月29日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分会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大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体外诊断行业报告》显示:未来,集成化、高通量、即时性、便携性、精准化医疗是体外诊断行业产品和技术的发展方向;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预测,新冠检测业务可能持续至2024年,并将推动全球IVD市场的快速发展,且日后新冠检测产品也将成为新的常规检测项目。随着新冠疫情对个人健康防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球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球体外诊断行业未来整体将处于快速发展期。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中国重要出口商和国内重要供应商之一,行业内具有先发优势,且凭借优异的技术指标、渠道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上市后短短两年时间,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均呈现数十倍的爆发式增长,全球范围内的行业影响力得到全面、快速的提升,目前,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

  公司具备全球化研发团队,始终追求全球前沿的科研方向和过硬的技术指标;以“东方基因”、“美国衡健”自主品牌销售为主、辅以头部企业ODM合作方式,主要销往欧美等发达国家,中国作为战略市场重点布局;生产过程中,“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大背景下,采取适度备货方式以备应急所需;严控产品质量关,坚持自主生产,不外加工扩能,始终确保产品的性能、质量指标稳定、可靠。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年度实现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0,169,167,715.2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0,188,146.66元。公司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加速扩能阶段,各技术平台全面产业化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正处于高速成长期,加速扩能阶段,各技术平台全面产业化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计划,决定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POCT快速诊断平台的产能持续扩张,以及分子诊断平台、液态生物芯片等战略技术平台的全面产业化、市场化,以及国际化研发中心建设、产业化投资并购等方面的投入;且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须投入大量的自有资金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将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以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以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风险,秉承为投资者带来中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中长远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POCT主业扩能和战略技术平台产业化,国际研发中心建设等投入,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需求,兼顾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股东长远利益最大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计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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