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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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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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38.32%,主要是因为一季度人员及研发投入增加。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同期下降44.16%,主要是因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下降42.84%,主要是因为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同期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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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为继续深化自主经营管理,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速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投资设立公消照明公司、冶金照明公司、石化照明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聘任公司副总裁及副总裁辞职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李文兵先生、邱良杰先生、成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1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18日,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李文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申请,辞任副总裁职务后,李文兵先生仍在公司继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1398.00万份,预留302.00万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8人调整为22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1700.00万股调整为1682.00万股,预留授予302.00万股不变,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为了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4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2024年长效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拟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作为考核指标,实行超额累进计提各期激励奖金,激励基金将在参与人之间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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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礼来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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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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