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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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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30.7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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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造纸行业中的特种纸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的“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造纸行业是我国基础原材料工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一般来说,造纸行业可划分为包装纸、新闻纸、文化纸、生活用纸、白卡纸、特种纸等。其中文化纸、生活用纸、特种纸等划分为“木浆系”,包装纸行业内称为“废纸系”。各类细分产品用途存在差异,且市场关联度较低。

  2021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583.9万吨,同比增加883.3万吨,增速6.8%,首次突破13000万吨大关,创历史新高。2021年1-12月,我国规模以上造纸及纸制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006.2亿元,较2019同期增长12.24%,较2020年同期增长14.7%;行业利润总额884.8亿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29.8%,较2020年同期增长6.9%。

  就特种纸而言,2021年上下半年情况有所差异:1-6月,伴随着纸浆价格的上涨,产成品相应大幅提价,盈利水平提升成为1-6月行业的主基调。三季度伊始,销售价格高位回落,成本端压力显现,导致7-12月盈利水平环比有所下滑。

  详细分拆来看,2020年第四季度开始,需求复苏,国内纸浆价格呈现明显的上升行情,但大型纸厂掌握较强的原材料库存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主动进行纸浆库存补充,较大程度上对冲了上半年成本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2010年环保政策落地实施以来,造纸行业的CR10逐步上升,2020年达到46.6%。2021年白卡纸行业集中度CR4更是达到81%,行业格局稳定,纸厂出厂价格涨价落地阻力减小,较为顺利地向下游传导了原材料上涨压力,助力上半年盈利水平同比大幅上升。

  进入下半年,上半年的正向因素减弱,低价位库存木浆基本消耗完毕,四季度木浆价格再次回升,叠加限电限产、动力煤价格上涨因素,吨纸生产成本开始上升,而销售价格在经历了上半年的快速拉升后,下游承接意愿减弱,价格出现回落的现象,导致吨纸毛利空间收敛。

  展望2022年,我们认为:在国家节能力度加大的政策背景下,我国造纸行业实施更为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市场出清力度持续加大。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 2020年末,规模以上造纸企业数量达2,409 家,同比下降115家。2020年,我国前十大造纸企业共生产机制纸5,249.82万吨,占行业总产量的46.62%,较2016年提高7.81个百分点;此外,2020年统计的2,409 家造纸生产企业中, 亏损企业527 家,占比21.88%,行业仍有较大整合空间。特种纸特别是其中体量最大的食品包装纸,由于其原料丰富、易回收降解等特性,在愈发频繁临近的限塑禁塑政策、连锁快餐及新式茶饮增长,以及向电子、药品包装等领域延伸的三力推动下,仅替代场景就具备200-300万吨增量需求(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除此之外,格拉辛纸作为不干胶标签离型纸的主流产品,商业标签和物流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近几年国内不干胶标签消费量,但当前我国不干胶消费渗透率依旧远低于海外发达国家,未来市场增量还有很大的空间。

  公司为国内大型特种纸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生产的产品按下游应用可划分为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描图纸,转移印花纸以及文化纸五大系列。

  食品包装纸也可称为食品白卡纸,根据终端产品的要求,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纸可分为纸杯纸、面碗纸、餐盒纸等不同种类,主要应用于休闲食品、快消品、餐饮等的包装,也可用于超市零售所需的外包装,具有防水防油、高强度、高松厚度的特点。食品包装纸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优势拳头产品,下游客户囊括了国内重要的容器包装厂家,是国内食品白卡纸的头部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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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拉辛纸经过超压后,纸张质地致密、均匀、有很好的内结合强度和透明度,是制作包括条形码在内的各类标签、各类不干胶制品和胶带或有黏性工业用品等的常用离型材料。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条格拉辛产线,拥有21万吨的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格拉辛纸生产企业,主要客户有Avery Dennison(艾利丹尼森)冠豪高新等国内外知名标签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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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图纸具有纸面平滑、强韧、透明度高、耐磨耐水、纸质均匀等特性,最初用于工程制图、晒图,现广泛应用于印刷、出版期刊杂志的扉页、服装的广告吊牌、艺术用纸和高档日用品的外包装等领域。未来随着描图纸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描图纸的应用范围将拓展到日常生活中更多的领域。公司在描图纸行业具有很强的市场领导力。

  ■

  热转印纸是一种载体,用特殊的热转印油墨把各种图案印刷在上面,然后通过温度和压力将图案再转移到产品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纤、塑料、金属、皮革等表面的印花。

  文化纸主要应用于教辅教材、党政期刊、儿童图书、商品说明书以及办公复印纸等领域,下游需求刚性较强,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敏感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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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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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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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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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2021年1-12月,公司完成机制纸产量60.58万吨,销量58.5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2.49%和35.09%;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6.89亿元,同比增长40.04%;净利润3.9亿元,同比增长15.24%。能取得以上的成绩,主要是因为:1、江西基地产能逐渐释放,销量增长,拉动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2、通过良好的原材料管控能力,对冲了部分原材料上涨压力。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和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3、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解释1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3、根据解释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食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实施问答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中相关要求,企业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因此,在利润表中,公司将与履行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公司将与履约销售合同相关的运输成本现金支出,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重分类至“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报。

  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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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释 14 号的主要内容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 PPP 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 PPP 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解释15号的主要内容

  1、解释15号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解释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该变更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问答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14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解释15号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0,160,495.1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022,838.86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很好地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化机浆产线及配套设施

  ●投资金额:拟投资143,507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投入。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2、 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对主要原材料木片需求量较大,如

  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木片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3、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日益增长的对木浆原材料,特别是化机浆的需求,达到稳定供应及节约成本的目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拟投资143,507万元,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的议案》,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一)建设内容

  年产30万吨化机浆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投资主体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晨佳;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西五星总资产288,804.58万元,净资产114,915.7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4,570.54万元,净利润2,595.20万元。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湖工业园区。

  (四)建设计划:2022年9月前动工,2024年3月前完工。

  (五)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其中建设投资131,5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000万元,总投资143,507万元。

  (六)资金筹措方式:自有资金和自筹。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造纸产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的特点,其产业关联度强,市场容量大,是拉动林业、农业、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造纸产业以木材、竹、芦苇等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等再生纤维为原料,可部分替代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等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重要产业。当前阶段随着国民经济对纸产品需求的日益增长,纤维原料的短缺已影响到造纸企业的可持续运行。化机浆作为造纸的重要原料,已被国内多家大型造纸企业纳入企业原料战略规划。在此情况下,江西五星建设年产30万吨化机浆生产线,可有效缓解企业对原料市场的依赖,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深耕造纸行业多年,具备充足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经验丰富的项目建设团队可保证项目从前期调研论证到规划设计,再到项目开工各环节的顺利推进。本项目技术及环保方案先进并且成熟可靠,选建位置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节约企业生产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向产业链上游进军,可有效解决木浆原材料供应稳定的问题,降低原材料成本,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六、风险因素分析

  (一)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二)原材料供应和价格波动风险:本项目对主要原材料木片需求量较大,如出现供应短缺,将影响生产供应稳定;同时若木片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将存在公司无法完全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的风险。

  针对前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各项优势,提升竞争能力。同时,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采购策略;项目上严密组织、科学计划,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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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8万元(包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内容,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四) 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披露的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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