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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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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20年9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942.78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天禾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且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十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6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7日 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峰

  联系电话:020-87766490

  传    真:020-87767335

  电子邮箱:zqbgs@gd-tianhe.com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99”,投票简称为“天禾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志忠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6)、《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管理经营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评价范围全面,评价办法和程序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等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志忠先生、黄蕾女士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销售:化肥、农药、农膜(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农业机械、农业工具、灌溉设备、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项目投资;化肥、农药、农膜及农资网络建设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止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危险化学品(具体按本公司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推广、咨询与培训服务;化肥、农药产品应用技术服务;施药施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服务、网上销售:化肥、农药、农膜(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农业机械、农业工具、灌溉设备、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项目投资;化肥、农药、农膜及农资网络建设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止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危险化学品(具体按本公司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业技术推广、咨询与培训服务;化肥、农药产品应用技术服务;施药施肥服务。农业机械经营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变更内容以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2021年度财务概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24,153.45 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9,023,131.80元。

  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632,730.78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63,273.08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2,999,749.47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37,242,000.00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2,227,207.17 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227,207.17元。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34,759.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475.92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财务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对于《解释第15号》发布前公司财务报表未按照“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列报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累计影响数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二)执行《解释第15号》的影响

  公司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对公司可比期间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对母公司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之前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87,959,000.00元,主要为产品交易、房屋租赁、接受劳务等;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06,608,645.39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刘艺、柯英超、郭加文、蒋双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罗旋彬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注: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数据截止:2022年1月31日。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思树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住所: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铁山港口岸联检大楼三楼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955,528,211.30元,净资产243,905,172.09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216,978.59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罗旋彬担任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二)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锦欢

  注册资本:人民币632.5万元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银湖大道中2号

  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谷物销售;食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智能农业管理;灌溉服务;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林业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834,427.10元,净资产6,533,088.86元,主营业务收入9,129,613.07元,净利润206,502.26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门市新会区共创新会陈皮农技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61503.02万元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西街4号6-7楼

  经营范围:受托的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出租,物业管理;煤炭批发经营;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以上各项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285,348,413.69元,净资产374,669,311.59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85,609.98元,净利润-54,152,424.15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25%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四)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家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5.22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132号综合楼第九层912室

  经营范围:连锁经营批发零售:百货,家用电器,纺织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不含广播电视发射设备、接收设施),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饲料,文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鲜肉、冷鲜肉、冻肉,预包装食品(含酒精饮料)、散装食品(不含现场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具体按本公司有效许可证经营);卷烟、酒零售(由分支机构办证经营);收购和销售农副产品(不含许可经营项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商贸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保管,商品配送;物业租赁、物业代理;家用电器安装及售后维修;餐饮管理、配送服务;中餐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3,377,071.67元,净资产42,290,177.57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937.00元,净利润-6,312,993.71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76.15%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五)怀集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海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住所:怀集县梁村镇大成岗农场怀集土地储备中心场地自编号第15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谷物种植;谷物销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粮油仓储服务;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农业机械租赁;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不含活禽);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4,556,899.46元,净资产2,247,681.63元,主营业务收入56,317,784.59元,净利润-2,618,388.88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怀集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六)南雄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文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住所:南雄市珠玑镇灵潭村委会办公楼301室

  经营范围: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干鲜果品、蔬菜;收购、加工、销售:水产品、三鸟、牲畜、干菜;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饲料、包装材料、酒;食用油加工和销售;销售:农机器械、农资、肥料、种子(不再拆分的种子)、农药、农用橡胶制品;仓储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贸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所需取得许可证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零售:卷烟、雪茄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185,215.42元,净资产7,494,074.53元,主营业务收入48,753,143.86元,净利润689,127.22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雄新供销天润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伟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5,4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12楼

  经营范围:调拨、销售、代储代运:工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上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针、纺织品,机械设备,工艺品,润滑油,包装材料,不锈钢钢材;设备租赁;冷藏服务;园林绿化;自有房产出租;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878,255,363.25元,净资产595,619,791.00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043,767.31元,净利润-3,220,424.44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八)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嵬

  注册资本:人民币3,894.00万元

  住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13号仓库内办公楼第一幢

  经营范围:储存、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装卸(除码头)、配送(除运输):化肥,国内货运代理。(以上所有经营项目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05,522.35元,净资产-13,371,984.44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2,830.20元,净利润-1,825,144.62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1%股权,持有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广东新供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湛江天禾农资物流有限公司99%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九)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菜园西街4号六楼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经营(限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75-81号东雅轩地下车库和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泰兴直街66、6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019,605.75元,净资产459,837.57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972,130.51元,净利润-329,778.98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控股股东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100%股权,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持有广东嘉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能力稳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公允的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种必要因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依据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结合2021年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22年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天禾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诗学,2007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拟在公司聘任容诚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2016年3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0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1997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7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2020年1月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了包括三钢闽光(SZ:002110)、建发股份(SH:600153)、传艺科技(SZ:002866)、弘信电子(SZ:30065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项目合伙人杨诗学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审计收费。

  预计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8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过对容诚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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