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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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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7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5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柏寿主持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2,530.13万股,以此计算本期拟分配现金利润总额为96,379.5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此外,公司2020年7月24日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2月1日开始转股。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采用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6、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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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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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及50亿元港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境内授信规模不超过285亿元人民币,境外授信规模不超过50亿元港币。授信金融机构的选择以及授信品种的确定,由公司经营层根据经营计划和需要决定。

  10、议案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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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拟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10,377.60万元,2022年预计担保余额不超过210,000万元,均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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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选举白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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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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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5。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达、张曦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投资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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