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用途由“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为100,441,98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92,110,725股减少至1,391,668,73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92,110,725元减少至1,391,668,73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1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

  邮编: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350026

  传真:0591—83350013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