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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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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6证券简称:西藏天路公告编号:临2022-32号
转债代码:110060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债券简称:21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LP)出资人民币15,098.6463万元投资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基金出资总额的99.34%;重庆高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GP)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基金出资总额的0.6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所投项目受到经济环境、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标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管控对项目尽调、论证、分析和审核等各个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交再生”)作为牵头方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于近日中标重庆高新区科学大道二期工程EPC三标段项目(以下简称“科学大道项目”),合同中标价10.06亿元,釆用EPC方式。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5%认购招标人——重庆市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即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贰号基金”),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的意思表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方提供。

  重交再生作为牵头方需签订《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重庆高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需出资10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重交再生作为唯一一家有限合伙人(LP)需出资约15,098.6463万元承担有限责任。双方合作设立高新贰号基金,目前已签署协议,完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备案和工商注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名称:重庆高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8FBH7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高新大道6号高新区西区孵化楼4栋423房间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8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重庆科学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0%,重庆植恩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9、主要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伟

  10、是否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编号:P1070759。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以上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高新贰号基金中任职。

  四、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科学城高新发展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15,198.6463万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高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重庆高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高新贰号基金的投资人及投资情况如下:

  ■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15,198.6463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二)基金期限

  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为长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自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决策机制

  基金相关事项由全体基金合伙人会议决策。

  (四)投资领域

  基金募集资金定向投资于项目SPV公司或其他指定项目股权。

  (五)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形成的收入(含项目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逾期出资滞纳金及其他应归属于合伙企业的收入)扣除基金管理费、运营费用(含托管费)、相关税费后形成投资收益,按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六)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可以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全部份额的方式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3)发生拟退伙有限合伙人认定为需退伙的其他情形。

  对于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该有限合伙人退出的合伙份额,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公路工程施工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主业,高新贰号基金主要投资于项目SPV公司或其他指定项目股权,通过此次投资,公司将积极利用基金平台优势和融资优势,探索实施 “基金认购+EPC总承包”新型投资模式。本次投资能够提升公司产业投资能级,有利于提高公司产业投资质量和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风险提示

  1、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

  2、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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