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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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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赵春霞(身份证号6321231986****8425):

  因你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负有责任,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9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电话:0571-88473359)。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以申请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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