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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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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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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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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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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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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尹英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宣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宣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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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尹英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宣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宣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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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次减持股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于2022年1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刘惠华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利尔化学股份不超过35,5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067%,公司总股本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持股份的具体数量做相应调整)。
2022年4月26日,公司接到刘惠华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4月25日,刘惠华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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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减持人员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含孳生股份)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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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即为高管锁定股;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公司以2022年4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
三、其他说明
1、刘惠华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惠华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刘惠华女士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惠华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刘惠华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试分公司的议案》。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设立“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试分公司”。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2年4月12日,共有768,703张转换成公司股份,因此公司新增股份4,169,970股,注册资本增加到528,543,000元。同时,公司以2022年4月12日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28,543,000股为基数)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达到739,960,200股,注册资本增加到739,960,200元。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条文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公司章程》修订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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