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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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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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数下降31.6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可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本期应付票据较上年末数增长33.9%,主要系公司本期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多且尚未到期承兑所致;
3、本期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数下降83.94%,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4、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数增长45.25%,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5、本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6.49%,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入增加导致各类流转税增加所致;
6、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3.1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5.8%,主要系公司本期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8、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主要系公司本期全面开展应收款项清收,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9、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2.32%,主要系公司本期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0、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数下降85.03%,主要系公司本期经营利润减少所致;
1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下降97.91%,主要系公司本期外购资产减少所致;
1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10.23%,主要系公司本期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形成。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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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2月28日,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西藏景源的实际控制人黄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二)2020年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重大诉讼事项
西藏景源起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皖01民终12807号),西藏景源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回上诉申请书》,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准许西藏景源撤回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四)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截至目前,子公司对外借款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积金额10,500万元,余额1,000万元,逾期1,000万元。逾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9日,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英科技”)与西安启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启征”)签署《借款协议》,赛英科技向西安启征支付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5日止,约定借款利息为3.5万元;2021年7月23日,赛英科技向西安启征出具《催款函》,要求西安启征按照约定期限归还贷款和利息;2021年8月25日,西安启征向赛英科技出具《公函》,表明西安启征近期周转困难,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承诺分期付款。2021年9月8日,赛英科技委托德恒律师事务所向西安启征寄送催款律师函。截至目前,赛英科技仍未收到任何还款或利息。上述款项已逾期,且尚未收回。
2021年12月1日,赛英科技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12月15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赛英科技与西安启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2月21日公司寄出(2022)陕0116民初81号案财产保全申请书。2022年3月23日代理律师反馈法院已经接受申请,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反馈是否同意财产保全事宜。由于疫情影响,该事项目前仍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
(五)安康大数据产业园项目相关事项
截至目前,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东电子”)支付给安康启云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启云”)的2,600万元,安康启云尚欠华东电子履约保证金2,500万元未退还;华东电子支付给江苏南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预付款3,000万元,华东电子尚未收到相关还款。华东电子拟对上述两公司提起诉讼,相关诉前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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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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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翔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晓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诸黎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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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翔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晓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诸黎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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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