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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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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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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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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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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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表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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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流量科目: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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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12,210.28万元,主要系本期采购支付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11,369.10万元,主要系本期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基建投入同比较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20,412.57万元,主要系本期有息负债规模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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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191,154,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90,042,30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42%,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91,154,03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饶陆华先生因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面临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截至本报告期末,饶陆华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已累计被动减持12,981,173股。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科陆电子(证券代码002121)股票作价752,244,341.74元交付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

  2、关于诉讼有关事项

  因与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存在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原告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达成诉前和解,各方就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代偿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有关事宜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分期代偿支付本金24,300万元及逾期利息3,732.75万元。2020年12月28日,公司依约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支付了5,000万元,履行了5,000万元的保证责任。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多次向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伟追偿,但均未果,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起诉,一审已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5月26日、2022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正在推进中。

  4、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范围为包括深圳资本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2,504,744股(含422,504,7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5、控股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电网”)27%股权。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按照不低于评估值的原则,车电网27%股权在产权交易平台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2.592亿元,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车电网股权挂牌转让事项尚未挂牌。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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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刘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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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晓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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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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