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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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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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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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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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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12月,伏美替尼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并于2022年一季度陆续在各省市落地执行,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较上年度同期大幅度增长202.32%,主要得益于伏美替尼境内的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2022年一季度由于新冠疫情在局部地区爆发,影响了疫情所在区域医疗机构的常规诊疗,对于公司产品在相关区域的销售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尽管如此,在伏美替尼纳入医保后,得到了来自央视新闻等权威媒体的报道,凭借差异化的临床优势,2022年一季度新患数量仍呈现环比大幅增加的趋势,后续公司仍然将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保证药物供应,力争造福更多患者。
同时,为提高伏美替尼的渠道覆盖,2022年4月,公司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星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复星”)签署《独家推广协议》,公司将授予江苏复星伏美替尼(艾弗沙??)在广阔市场(超过1,500家医院)的独家推广权,公司自有营销团队将持续负责核心市场区域约1,000家医院的推广,该协议将于2022年5月生效,首个合作周期至2026年12月。江苏复星在肿瘤创新药领域具有广阔的渠道覆盖,在公司自有营销团队对核心市场区域进行充分覆盖的基础上,本次合作对覆盖区域形成了有效补充,有利于伏美替尼在广阔市场区域充分释放商业化潜力,助推优质创新药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二)伏美替尼一线治疗III期注册临床研究结果公布
2022年3月,伏美替尼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全国多中心、随机对照、双盲的III期注册临床(FURLONG)研究结果在2022年欧洲肺癌大会(ELCC)上以“口头报告”(Proffered Paper Session)形式发布。该研究结果显示,相比于对照组吉非替尼(易瑞沙?),伏美替尼(艾弗沙??)组显著延长了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20.8个月对比11.1个月),延长幅度达9.7个月,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达56%。尽管暴露时间更长,伏美替尼(艾弗沙??)≥3级不良反应发生率仍低于对照组(11%对比18%)。FURLONG研究突破性结果的发布,进一步证实了与一代EGFR TKI相比,艾弗沙??一线治疗能为患者带来更多获益,艾弗沙??是唯一的在注册临床研究中,主要研究终点—PFS数值超过20个月、且降低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幅度达到56%的第三代EGFR TKI。FURLONG研究结果提示,艾弗沙??是EGFR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潜在一线优选治疗。
(三)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症被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
伏美替尼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证Ib期临床试验在报告期内顺利推进,其中由于伏美替尼拟用于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晚期NSCLC,符合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形,该适应证目前国内尚无有效药物获批,伏美替尼和历史数据相比具有明显优势,明显优于化疗,因此近日被纳入拟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6日,拟定适应证为经检测确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20外显子插入突变阳性,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性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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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桂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春霞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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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桂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春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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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桂莲会计机构负责人:谢春霞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