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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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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此次薪酬方案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2022年薪酬方案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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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情况、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包括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绩效考核方案另行制定。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为营销管理或与营销业绩直接相关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考核按营销考核方案执行。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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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5.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4,500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64%;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334万元,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880万元,合计实际担保金额为13,21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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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预计担保额度

  其中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东城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9,000万元拟采用子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子公司等担保方式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上述拟提供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授信期限为一年,若遇到贷款或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超出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相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分配使用,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四、相关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担保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额度及担保金额,且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2,5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4,500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64%;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334万元,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5,880万元,合计实际担保金额为13,21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4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茜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莹,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次拟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2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致同所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5.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3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南京、西安、合肥、昆明营销中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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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营销分公司是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推进的背景下,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本次注销后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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