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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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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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13,259,383.81元,较年初513,362,267.56元减少38.98%,主要系偿还有财产担保债权及职工债权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金额2,924,471.70元,较年初5,485,872.58元减少46.69%,主要系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30,973.45元,较年初70,796.46 元减少56.25%,主要系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888,081.89元,较年初1,387,500.12元增加36.08%,主要系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26,199,891.52元,较年初45,371,664.70元减少42.25%,主要系支付工资及职工债权所致;

  (6)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49,835,711.19元,较年初354,295,599.43元减少57.71%,主要系偿还债务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38,856,781.76元,较年初-24,688,427.41元减少57.39%,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 :本期发生额1,319,672.66 元,去年同期527,415.17 元,同比增加150.22%,主要系股票登记印花税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 :本期发生额5,580,614.56 元,去年同期8,635,210.68 元,同比减少35.37%,主要系本期费用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 :本期发生额15,603,294.23 元,去年同期40,190,993.43 元,同比减少61.18%,主要系本期费用控制及固定费用减少所致;

  (4)研发费用 :本期发生额14,524,133.96 元,去年同期23,944,565.45 元,同比减少39.34%,主要系本期费用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 :本期发生额840,703.43 元,去年同期42,923,176.87 元,同比减少98.04,主要系公司通过司法重整解决了债务问题,导致本期利息费用减少。

  (6)营业利润:本期-3,737,215.21 元,去年同期-101,718,294.05 元,同比增加81.14%,主要系通过司法重整解决了债务问题,加强经营管理所致;

  (7)净利润:本期-3,968,945.56 ,去年同期-89,952,199.12 元,同比增加48.35%,主要系通过司法重整解决了债务问题,加强经营管理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3,224,050.36元,去年同期-13,916,661.45元,同比增加123.17%,主要系本期加强营运资本管理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474,518.54元,去年同期-263,785.37元,同比减少458.98%%,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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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权益变动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21,754,014 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增至 843,508,02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180,000,000 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 241,754,014 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的股份已于 2021 年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 2022年 1 月 4 日上市。具体详见《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因执行重整计划,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其中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6 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后续,公司将在其他债权人在重整过程中获得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其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起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25)。

  (2)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3)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57)。

  进展: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发布《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已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3、公司涉诉事项

  (1)、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4、子公司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发布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与母公司程序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披露了债权人江苏鑫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田实业”)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广东索菱进行重整,同时申请法院合并审理索菱股份重整案与广东索菱重整案的相关事宜。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索菱通知,广东索菱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03破申9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鑫田实业对广东索菱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6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索菱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告《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2019 年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根据《意向书》,香港三旗将为三菱提供电子设备,合同总价为 218,900,000 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测试阶段,未产生批量交付。

  (3)、为了维持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广东索菱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 2021年 8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润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华”)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广东索菱以其应收账款做质押向上海润华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 1 年,并由惠州三旗以机器设备做抵押为其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质押、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该借款已经清偿,对应应收账款、机器设备已于2022年2月11日解除抵、质押。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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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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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盛家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新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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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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