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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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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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完成防城港三家公司股权收购事项

  为进一步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对北部湾港及其腹地区域港口板块相关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稳步提升港口板块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防城港三家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部湾港集团签署《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持有的防城港东湾港油码头有限公司51%股权、国家管网集团广西防城港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以及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38,457.74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三家公司的股权变更手续。

  (二)公司可转债顺利进入转股期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713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北港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目前转股价格为8.35元/股。

  自转股起始日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北港转债”因转股金额减少207,600元(2,076张债券),转股数量为24,785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收盘,“北港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999,792,400.00元,剩余债券29,997,924.00张。具体详见2022年4月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三)获得部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批复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申请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建设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最高不超过4.00亿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拨付)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17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向北部湾港集团拨付了公司申请的“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及“钦州港大榄坪港区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5亿元,2022年3月18日,北部湾港集团已将上述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下拨至公司,并于当日就上述2笔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与公司分别签订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协议》。具体详见2022年3月2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四)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同意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83名激励对象办理2,042,666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该部分限售股份于2022年1月17日上市流通;同时同意公司将2名因正常调动不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1,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3469136元/股,注销手续于2022年2月24日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71,200股。具体详见2022年2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延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4,163,055.9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874,776.33元。

  法定代表人:李延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玉会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江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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