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青岛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10亿元人民币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董家口经济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期,青岛诚志华青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2、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拟与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后由于参与发起设立的股东结构调整,诚志健康保险筹备组经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各方投资人协商,诚志健康保险注册资本仍拟定为10亿元,但是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并重新签订了《诚志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披露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为进一步开展相关前期筹备工作,成立诚健保(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相关材料已由健康险筹备组上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截至本报告期,项目申请尚无进展。

  3、公司与AP合资设立的诚志空气产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常熟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加快建设常熟首座加氢站及区域投资运营中心的协议,该子公司将利用常熟区域优势加快建成样板式的加氢站,进一步推广相关业务,为在江苏其他地区布点打好基础。截至本报告期,新建常熟银河路加氢站项目已完成质量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绿化工程验收;完成安全试生产审查、进氢调试的各项安全及工艺整改;安全验收评审、规划、环保验收及充装许可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在稳步推进中。

  4、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汉盟”)工业大麻项目,截至本报告期,项目厂房交付正在进展中,公司正在积极促进。该项目已于2022年1月取得主体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批复意见,2月取得云南省特检院核发的燃气锅炉监检证,3月取得昆明市锅检所核发的使用许可证,待完成厂房土建规划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绿化验收、竣工验收、昆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完成正式交付。诚志汉盟的生产、质检、仓储、动力均按工艺设计路线完成设备安装及运行调试,目前已进入试生产准备阶段,待正式交付后,即可开展试生产及进行加工许可证申请等工作。

  5、2020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具体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结果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北京诚志永华拟股份制改制的议案》。北京诚志永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科京东方创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共计15家,并由其对北京诚志永华现金增资68,035万元,对应北京诚志永华新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占北京诚志永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3.33%,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已完成;已制定股改方案并获得清华大学同意股份制改制方案的批复以及资产评估备案,已进行工商“预核名”。截至本报告期,北京诚志永华尚处于股份制改制的筹备阶段。

  6、北京诚志永华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沧州诚志永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沧州投资3.98亿元建设78吨/年液晶单体材料项目和243吨/年中间体材料项目事项,截至本报告期,已完成厂前区施工图设计、生产区初步设计、以及临时道路施工竣工验收。由于受清华大学校企改革及诚志科融100%股权转让等因素影响,相关工作正在调整落实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方案,围绕光电显示产业更完善的产业链和光电半导体产业的生态集群优势进行协同发展,更好提升公司行业优势。

  7、公司子公司南京诚志于2022年第一季度收到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下发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新区管环罚【2022】7号)、(宁新区管环罚【2022】22号)。南京诚志因一期(FQ-03)及三期(FQ-09)净化尾气排口非甲烷总烃超标被处以罚款66万元并被责令立即整改,以及废水总排中氟化物超标和煤储运配仓废气排口(FQ-02)在线设备发生故障未保证正常运行被合并处罚16万元并被责令立即整改。本报告期内,南京诚志已完成相关整改,未再出现超标处罚现象,并按时全额缴纳了罚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勇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