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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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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失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外,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非员工董事、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监事除上述领取薪酬、津贴情况外,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非员工监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有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及《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全文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7、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18、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9、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2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518Z0238号);

  29、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292号)。

  3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鼎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2]518Z0409号);

  3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0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上述议案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十六、十七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17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邮编:518057)

  联系人:康岚、陈思全

  电话:0755-26710011转1688;

  传真:0755-26710012

  电子信箱:bod@colibri.com.cn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957,投票简称:“科瑞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2、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866,275.80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979,409.6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3,655,786.19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832,283.66元,使用利息投入155,188.93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7,796,608.54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343,480.28元,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待转回余额302,453,128.26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与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0月1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科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2日公司及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科技”)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75590332491080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张家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102172920013197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662686880已完成销户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针对上述专户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银行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之后的净额;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账户是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在金融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专户,是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子账户,此类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83,655,786.1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3,172,506.6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456,775.47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9]48320010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瑞提供无息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76,458,664.5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3,541,335.50元用于“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山科瑞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五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经批准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以活期存款和现金管理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30,245.31万元,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瑞科技,实施方式以向科瑞科技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主要目的为通过软硬件升级,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并招募高端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公司技术研究及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信息技术软硬件环境和支持能力,规范信息化业务流程,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功能,帮助各部门、人员之间高效协作,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上述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3、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4、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支901-26

  6、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总收入共计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科瑞技术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科瑞技术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科生物、金富科技、皖维高新、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绍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少翔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以向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6,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8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不超过2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认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证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证券投资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根据证券投资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事宜。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三)公司在证券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披露。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并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下,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相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证券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审批程序。

  2、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证券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合计1,990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2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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