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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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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控股股东赵文林直接持有和通过众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合计持有公司38.29%的股份。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备注:实际控制人赵文林直接持有和通过众呈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合计持有公司38.29%的股份。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6,620,041.89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4,662,004.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3,021,346.75元,减2020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40,000,020.00元,2021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4,979,364.45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3.34万股,以此计算2021年年度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00,025.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84%,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最终实际每股分配比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二)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或“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呈和科技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2021年9月,本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7,061,962.8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45,468,669.13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信建投证券对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呈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州银行、香港花旗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平安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总额预计(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期)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并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授权使用的授信总额内,公司与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与资金需求在各金融机构中选择具体业务品种并进行授信额度调剂。

  二、 接受担保的情况

  基于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需要,公司股东、董事长赵文林先生、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保证担保。

  三、 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授信融资授权情况

  鉴于相关授信条件和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为便于具体授信及担保事项的顺利进展,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授信融资事宜,按照公司经营所需,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有关金融机构合同及办理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将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5.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志业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林江俊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小惠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生效日期: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

  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共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2,477.96万元,用于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基建工程。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145,468,669.1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2年1月2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45,468,669.13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

  截止2021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6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告书》。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77.96万元,用于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基建工程。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 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未经审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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