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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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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6;传真号码:0755-86312612。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会议联系方式和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肖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23535413

  传    真:0755-86312612

  邮    箱:sec@invt.com.cn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tl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30.79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079.54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9,250.42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0,153.10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基建投入、研发投入、项目实施等方面均需较大资金投入,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业务覆盖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网络能源及轨道交通,提供工控与能效、多合一集成的新能源驱控产品、充电桩及车载电源、光伏发电、数据中心、轨道交通等解决方案。在国家多项节能降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双碳等相关政策下,公司将抓住发展新机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工艺、制造等环节的投入,不断迭代技术,以实现产品性能不断优化。在疫情、国际环境、原材料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包括资金、人力等各项资源满足公司发展及降低成本,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行业发展机会、经营环境变化等,均需要资金应对未来的发展和竞争。

  为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的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未来公司计划加大力度推进投资项目,启动英威腾华南产业基地建设、开展苏州二期产业园项目建设,保障长沙子公司的正常运营等。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对外投资对资金的需求,结合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规划

  2021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基建与研发投入、项目实施建设及日常经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俊祥,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89年7月开始从事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3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陈良,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一致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的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科孟先生的辞职报告,张科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裁、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仍担任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负责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张科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科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10,056股,张科孟先生离任后将按照其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张科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对张科孟先生在担任副总裁、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田华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田华臣先生任职董事后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选举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田华臣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担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及广东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7年7月至2013年7月在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集团计划与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分管集团战略规划、财务、投资与融资、行政与人事、法务等管理工作。2013年8月至2019年4月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兼运营总监等。2019年加入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田华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期权简称:威腾JLC4,期权代码:037816。

  7、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股票期权和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98.72万份进行注销;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和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股票期权和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14.69万份进行注销。

  9、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林丽芬因担任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董事会可以决定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原激励对象周明、王俊锋等1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源公司”)激励对象需完成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方可行权,即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电源公司2021年净利润未达到考核目标。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电源公司66名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份额进行注销。

  公司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7.60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担任监事、已离职、业务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7.60万份进行注销。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对担任监事、已离职、业务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7.60万份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英威腾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0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038.9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6,837.291万股比例为1.35%,行权价格为4.76元/份。

  2、本次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2月1日至 2019年2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期权简称:威腾JLC4,期权代码:037816。

  7、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股票期权和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98.72万份进行注销;同意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和行权价格调整事宜。

  8、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对应的股票期权和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14.69万份进行注销。

  9、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后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12个月。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30%。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2月22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2019年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30%,即公司290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38.99万份,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授予股票期权中的原1名激励对象担任监事及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业务层面不满足行权业绩条件,电源公司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份额全部注销。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7.60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

  3、行权价格:4.76元/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9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8.99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768,372,910股。

  6、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8、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10、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告日前6个月内,参与激励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行权买入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行权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第三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期间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68,372,910股增加至778,762,81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除担任监事、已离职及业务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不得行权外,本次行权的其他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90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英威腾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 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申力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田华臣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鄢光敏女士、独立董事孙俊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 年5月5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项目主要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类别及以项目形式申报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陆续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777.0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75%;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9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获得的政府补助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资金为1,362.3万元,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414.76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1,677.0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100万元。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对2022年1-3月税前利润影响金额为1,918.69万元。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1,677.06万元计入其他收益,10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公司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共计141.63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一)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类别变化,同时结合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政府补助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期已披露的政府补助后续进展情况

  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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