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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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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等28家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34亿元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上述中国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等28家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并开展申请授信、贷款、开立保函、银行承兑、信用证的签发、贸易融资、进口保付、出口保理、供应链融资、票据贴现、信用证贴现、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包括不限于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值产品业务,并作为办理以上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外币资产和负债情况,为防范外汇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如下: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注: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4、由于前期累计形成的无现金流可匹配解决的亏损形成的外汇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贸易调价、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50.28亿美元,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十三、十六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1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共计分配92,324,884.44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4,604,901.86元的32.44%;2021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德虹公司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2021年公司客户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虹公司”)质押资产价值减少,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公司对德虹公司的应收款项单项增加计提减值准备20,808,209.51 元,记入2021年度报告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德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 156,496,624.07元。本次单项坏账准备计提20,808,209.51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0,808,209.51元。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末,公司根据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向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置业”)、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创投”)提供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8,700万元,其中对长虹置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700万元,对长虹创投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等方式,授信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期间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某一子公司授信额度需要调整,不影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是为了有效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及融资能力。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根据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中,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十一、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2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资产减值及预计负债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为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金融资产、存货、商誉、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2021年度计提、转回及转销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确认预计负债影响利润总额合计37,902.29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依据及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依据及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损失合计30,800.44万元,转回合计4,564.34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26,236.10万元,其中因质押资产价值减少,对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单项计提2,080.82万元,累计计提15,649.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含质保)、政府补助款项;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800.44万元,转回4,564.34万元,主要系应收规模增加及账龄变化、质押资产价值减少等影响。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依据及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的资产损失合计43,449.42万元,存货销售转销减值准备34,184.01万元,合同资产转应收后转回减值准备98.73万元,影响利润总额合计9,166.6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35,639.35万元,销售转销34,184.0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4万元,转回98.73万元,系合同资产到期后转入应收账款。

  3、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减值损失7,804.43万元。主要是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3,497.31万元、固定资产等减值428.65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965.44万元;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减值795.78万元;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90.83万元;其他子公司合计固定资产减值26.41万元。

  三、本年确认预计负债情况

  (一)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情况:本年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4,181.78万元,主要系下属子公司长虹顺达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债权债务诉讼事项,根据相关案件一审判决结果、诉讼相关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的判断条件,测算了相关预计负债,损益在营业外支出及相关费用中反映,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865.88万元。

  (二)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等预计负债情况:本年末产品保修及专利费预计负债余额31,298.20万元,产品质量保修是为已销售产品在产品保修期间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保修费用,专利费主要为公司根据出口北美及欧洲国家的销售情况及与该等国家专利局就专利费用的谈判情况而预计的专利权费,该类费用根据结算情况及年末实际情况预计,本年期末余额较上年度减少1,366.36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35,402.77万元;本次预计负债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2,499.52万元,其中未决债权债务诉讼事项减少利润总额3,865.88万元,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事项增加利润总额1,366.36万元,上述情况均已在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89,198.42万元,预计负债余额35,479.98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2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对象: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置业”)、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长虹创投”)。

  ●授信额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长虹置业、长虹创投提供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8,700万元,其中对长虹置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700万元,对长虹创投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

  ●本次提供授信的对象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子公司,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等方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支持下属子公司持续发展,在综合评估其盈利能力的基础上,会议同意公司向下属子公司长虹置业及长虹创投提供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8,700万元,其中对长虹置业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4,700万元,对长虹创投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授信方式包括委托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等方式,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期间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某一子公司授信额度需要调整,不影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对象基本情况

  (一)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4,384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投资、咨询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下属有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锦成置业有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缤纷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7家控股子公司。

  2、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长虹置业资产总额309,663.85万元、负债总额291,642.80万元、净资产18,021.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18%;2021年度,长虹置业实现营业收入145,335.24万元,净利润5,061.42万元。

  3、股东情况

  本公司持有长虹置业69.52%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虹置业22.86%股权,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创投持有长虹置业7.62%股权。

  (二)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潘晓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业投资及能源、交通、房地产、工业、科技产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投资衍生业务经营(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下属有四川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2、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长虹创投资产总额60,389.2万元,负债总额38,578.32万元,净资产21,810.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8%;2021年度,长虹创投实现营业收入1,337.96万元,净利润2,232.74万元。

  3、股东情况

  本公司持有长虹创投9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虹创投5%股权。

  二、2021年本公司对长虹置业、长虹创投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均包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三、2022年本公司对长虹置业及长虹创投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以上子公司授信额度使用均包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四、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拟提供授信的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综合评估各授信对象的盈利能力,采用分层定价,价值引导的方式确保授信额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授信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的风险处于可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授信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对部分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22-01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6,085,856.5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55,401,523.20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749,709,880.48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共计分配92,324,884.44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4,604,901.86元的32.44%;2021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即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因素,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鉴于此,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22-01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2、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审计制造业上市公司客户家数为205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4、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容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本无变化,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2021年支付给信永中和的财务报表审计费为人民币207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5万元(含税),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收入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期损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收入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上述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等相关支出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等相关支出从“销售费用”切换到“营业成本”列报,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等相关支出从“销售费用”切换到“营业成本”列报,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收入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影响,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收入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22-02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50.28亿美元。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为有效规避公司进出口业务和债务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风险),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来对冲,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

  二、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本次远期外汇交易累计发生额度不超过50.28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累计交易额度。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按香港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公司拟开展如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1、普通远期: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普通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简单期权: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不含单卖期权),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公司同时操作买入和卖出期权,买入买/卖外汇的权利,卖出买/卖外汇的权利,将价格锁定在一定区间,该区间不超100BP。

  三、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均在3年以内(含3年)。

  2、交易对手:银行。

  3、流动性安排: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及债务的合理估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

  四、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公司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或少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2、公司违约风险: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是严格匹配进出口业务的收付汇及债务的时间和金额,非投机性操作,合规合法。

  3、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公司目前交易的银行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大型银行,违约风险可控。

  4、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得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授权。

  (2)公司实行外汇集中管理,设立外汇管理专员,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①、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②、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

  ③、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④、由于前期累计形成的无现金流可匹配解决的亏损形成的外汇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贸易调价、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3)具体的每笔交易,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公司内部授权管理相关规定逐级审批,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以防范和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严格禁止任何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公司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外汇策略,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在银行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外汇交易发生额度不超过50.28亿美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2-02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期末各项资产的情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2年第一季度的金融资产、存货、商誉、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依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关减值准备。

  二、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含质保)、政府补助款项;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188.50万元,主要系应收规模增长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777.97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暂不存在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暂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10,966.47万元,已在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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