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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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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琳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受聘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整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7,530,919.3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753,091.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50,930,541.73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356,511,020.3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3,197,348.78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2021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274,478.7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对该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等特点,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文件要求,能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防范风险。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647,459股,发行价格每股21.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78,629,284.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7,887,490.28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0,741,793.79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8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45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1,023.6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6,58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5,050.56万元,专户储蓄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1,535.2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2021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6,620.11万元,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855.3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本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

  (3)年末余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7,643.73万元,累计获得利息净收入(含投资收益)13,390.5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81,821.04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8月1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17年9月26日,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将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存至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14日,公司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开设了账号为100011890970010002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1月10日,公司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华泰联合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余额情况(包含计划投入项目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及利息收入)如下:

  ■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前期变更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中POS终端投入的实施方式从“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变更为“委托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及向外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变更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1)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以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如下:

  ■

  公司将募投项目“商户服务系统与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在新大陆的基础上,增加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大陆奋新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2)为使公司研发团队能专注于开发核心软件项目,降低软件开发工作的综合成本,促进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公司需将软件开发工作中的部分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软件研发机构完成,因此,公司将综合支付平台软件开发和增值服务平台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ITSM)模块软件开发的实施方式由自行开发变更为自行开发与外包开发。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概算等均不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往年度置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了如下安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7年9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532.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17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37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350ZA0354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00亿元。2022年2月23日,上述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正处于使用之中,募投项目建设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7,643.73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81,821.04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40,000万元)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8、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往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为2,134.14万元。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大额存单方式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存储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账号均为银行作大额存单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该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2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其他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无需审议。

  特别说明:

  1、第9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8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公告编号2021-071,2022-012,2022-013);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12:00和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黄蓝菲

  (3)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4)邮编:35001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股东账户:

  4、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和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三、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1、签发日期:

  2、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2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18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587,530,919.3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8,753,091.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50,930,541.73元,扣除已分配2020年度现金红利356,511,020.3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3,197,348.78元。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1,013,097,915.00股(总股本1,032,062,937.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18,965,022.00股)为基数,2021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3,274,478.7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相关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董事会拟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1年度审计相关费用(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5万元,审计费中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和住宿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撰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网商融担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亿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上述额度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1,全文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4月修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美元,期限一年。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十一、十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2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6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本公司根据解释14号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解释15号发布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列报。

  2、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4号和解释15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2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主要投资我国金融市场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标准化金融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核流程与权限、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融担公司”)是一家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是其主营业务。为更好地支持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现申请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网商融担公司的融资担保业务对董事会做如下授权:

  网商融担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融资性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董事会可以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定网商融担公司为小微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事项,每笔担保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因业务经营需要变更授权事项的,则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商融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向网商融担公司外部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通过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审以及网商融担公司担保审核的小微客户的债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网商融担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等合作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对被担保人向网商融担公司合作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小微,合规发展”的经营理念,以金融科技和大数据分析为核心工具,以小微金融为主要方向,在小微客户风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使其可以与外部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为优质小微客户增信从而降低小微客户融资难度,既提升公司服务小微商户的能力,又同时为公司带来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网商融担公司有着科学的风控体系,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网商融担公司提供对外融资性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网商融担公司风控体系健全,始终坚持监管合规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权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78,133.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4%。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涵盖在上述424,0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7%。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2-01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存量业务担保事项的延期续存及新增业务的担保事项,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上述预计担保额度系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上述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26亿元。

  2、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78,133.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4%。公司及其子公司有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1%。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涵盖在上述424,000万元的风险敞口中),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7%。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已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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