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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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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19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82,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52.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98,161,3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48,03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7,713,345.10元,其中新增股本21,082,000.00元人民币,股本溢价976,631,345.10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会验字【2020】G17030740550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5月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0年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对全球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全球主要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出台了一系列限制人员流动、降低人员聚集等措施政策以抑制新冠疫情,演艺活动因上述措施政策受到了较大的限制,演艺灯光设备市场因此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在海外疫情不断反复、市场需求低迷的情况下,公司经营与业务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施工进度也受到影响。公司根据海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与防控政策变化及行业发展情况,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节奏做出了必要的调整,导致项目进展有所延期。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于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延期后的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目前已经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9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959,481.92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6,835,975.57元,资本公积为1,133,597,089.09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19,940,682.20元,资本公积为1,156,908,552.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总股本84,32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7,461,6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合法、合规、合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

  二、适用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董监高薪酬标准

  1、公司董监高2022年的薪酬,在2021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2022年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予以上下浮动。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以实际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3、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

  四、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15:00-17:00

  2、出席人员:董事长蒋伟楷先生、财务负责人许凯棋先生、董事会秘书劳杰伟先生、独立董事王永红先生、保荐代表人王凌霄先生。

  3、召开方式: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效果,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敬请投资者于2022年5月9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其中第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庄学敏先生、王永红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在2022年5月1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510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劳杰伟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邮编:510000

  电话:020-84853328

  传真:020-3996269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实际持股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书对上述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目内以 “√”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33

  2、投票简称:浩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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