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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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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3年5月,自1997年8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小龙,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5年7月,自2011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2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华信会计师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华信会计师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计委员会和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会计师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了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公司拟续聘华信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经核查,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华信会计师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派驻的审计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勤勉职责,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其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及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策略,将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并进行专业化运营,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万元人民币;并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新设子公司名称为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均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本次增资及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拟设立、增资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将向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并变更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华融化学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华融化学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华融化学持股100%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密封件制;紧固件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四)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MA64549669

  注册资本:增资前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股东结构:增资前后均为华融化学全资子公司

  增资方式:现金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从事与华融化学主营业务相关的供应链业务,增资后主营业务不变。

  成都新融望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21-12-31/2022年1-12月数据经审计;2022-03-31/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事项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和发展策略,将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并进行专业化运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经营绩效的安排。

  2. 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其所经营业务尚需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子公司设立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发展和经营策略,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根据经营需要分批投入,短期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月 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6日,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暨增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设立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华融成都”),初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将氢氧化钾和配套氯产品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华融成都,本次拟划转资产23,585.60万元,负债2,719.83万元,净资产20,865.77万元(未经审计)。划转基准日后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割日作为基准日对资产及负债进行专项审计,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同时将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华融化学变更为华融成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6名董事6票通过,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规模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相关部门审批。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

  (一)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子公司名称: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

  2. 拟注册地:成都市彭州市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4.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和实物出资

  (1)自有资金出资

  华融成都初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出资。

  (2)实物资产情况

  氢氧化钾和配套氯产品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以2022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向华融成都划转,资产账面值为23,585.60万元,负债账面值为2,719.83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20,865.77万元(未经审计)。上述资产正常运营中,未被设定担保等限制性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

  (3)划转资产后的会计处理

  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华融成都的净资产20,865.77万元(最终划转的金额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全部计入华融成都的资本公积,后续将资本公积中14,000.00万元转增至华融成都的实收资本,华融成都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

  (4)员工安置安排

  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由华融成都接收,公司和华融成都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相关劳动关系转移手续。

  (5)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资产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5. 法定代表人:罗小容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以上各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为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三)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拟将公司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华融成都。

  2. 存在的风险

  (1) 本次划转资产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划转的债务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与配合,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存在差异。

  (2) 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华融成都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3) 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劳动关系变更需取得员工本人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3. 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子公司并划转资产系公司内部职能架构的调整及相应资产的匹配归置,有利于优化组织架构和治理模式,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华融成都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25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05元,募集资金总额96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577,74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1,422,251.7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16日全部到位,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6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2)第0013号《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拟将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华融成都。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降风险促转型改造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华融化学变更为华融成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方案等均保持不变。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如下:

  ■

  董事会已于同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3. 后续安排

  (1)若资产划转时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2239029100134316)尚有资金余额,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拟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项目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和使用,并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融成都、公司、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事宜的决策权,并办理上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监管协议等事项,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2)终止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现有募集资金账户(账号:4402239029100134316)。

  三、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和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据此,我们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无异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及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与下属各子公司的目标与责任,实现生产经营职能与管理和创新发展职能相分离,公司将新设立3家子公司,并将氢氧化钾及配套氯产品业务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融化学(成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部门核名为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任免情况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张炜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张炜先生的简历,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万方女士为首席数字官(简历详见附件:《万方女士简历》),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刘海燕先生为总工程师,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免去其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刘海燕先生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刘海燕先生的简历,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免去王猛先生的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王猛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罗小容女士的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罗小容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颜学伦先生的总工程师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颜学伦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免去刘晓芳女士的人力行政总监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刘晓芳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聘任/历任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上述新聘任/历任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间接、直接持股)承诺如下:

  1.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万方女士不适用本条承诺)

  2. 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万方女士未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仅就其未来持有的公司股票遵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的承诺。)

  3. 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万方女士不适用本条承诺)

  4.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相关规定。

  5. 本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万方女士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增补及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张炜先生为副总经理、万方女士为首席数字官。同意刘海燕先生不再担任常务副总经理、王猛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罗小容女士不再担任副总经理、颜学伦先生不再担任总工程师、刘晓芳女士不再担任人力行政总监。

  三、备查文件

  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万方女士简历》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万方女士简历

  万方,1978年1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持有公司股票。万方女士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硕士在读。万方女士曾在诺基亚、壳牌中国、百事食品、新蛋科技等企业任职;2012年7月至2022年4月,历任新希望集团创新与电商部负责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副总经理、信息研究院副院长、数字科技部副总经理,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首席数字官等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万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首席数字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方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11:0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有3名(其中李红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48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24,000,000.00元。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预计公司2022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幅度25%,同时净利润也相应会有较大幅度增长,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10,901.15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0,646.01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5.14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置换金额与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一致,同意置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该议案全部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2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9:10在新希望中鼎国际1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有6名(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为:李建雄、张明贵、姚宁、卜新平)。会议由董事长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包含收入利润、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等内容,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董事唐冲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注重自主创新、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生产情况实现“安、稳、长、优”、安全环保工作开展,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层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作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2022年可实现营业收入预计不低于8亿元,同比增加25%,同时净利润也相应会有较大幅度增长。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邵军回避本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预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能源动力采购、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比相应增长。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10,901.15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0,646.01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255.14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暨增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划转部分资产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及解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11.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2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1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号楼18楼会议室。

  9.会议召开特别提示: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其他有权参会的人员,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核酸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上述人员,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第1-4、6、7、9项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3、7、8、9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第7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前(含),上午9:00至下午18:00。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九尺镇林杨路166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2年5月16日18:00前发送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3)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会务联系人:张炜;联系电话:028-86238215;传真号码:028-86238215;电子邮箱:hrhg.db@newhop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6;投票简称:“华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性质:

  委托人持有华融化学(301256.SZ)股票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对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决意见示例表:

  ■

  附件三: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2-013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876,191.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602,531.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60,253.1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081,949.8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4,568,866.73元,资本公积为95,534,419.69元。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48,000万股为基数(不包括回购股票),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将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00,000.00元(含税)。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2、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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