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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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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准则变更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14号解释”),主要说明了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做出了明确的会计处理解释,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15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14号解释的主要内容

  根据14号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只需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本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亦应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二)15号解释的主要内容

  1、关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14号解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于解释第14号施行日前的所有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租赁等合同进行了逐一检视确认,不存在有因基准利率改革而影响到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而需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二)15号解释对公司的影响

  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的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9:00 — 11:30,13:00 —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赵燚

  电话:0571—63167793

  传真:0571—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06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丹红女士、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2]461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杭电股份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的[2022]第461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9,877,429.74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514,096.65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1,049,524股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4,552,476.20元(含税)。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销售、采购商品和货物的日常交易。同意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和采购产品,可节省买卖双方运输成本,并保证双方获得快捷、充足和稳定的产品供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孙臻女士、陆春校先生、卢献庭先生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倪益剑、陈丹红、阎孟昆、徐小华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2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2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162万元。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1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6,390.84万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390.84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1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2021年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2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减少4.05%。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其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事前提交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对《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续聘审计机构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1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可转换债券于2018年9月12日开始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至691,049,524股。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一、拟对《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二、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三、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注册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3618          证券简称: 杭电股份         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担保额度: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735.53万元,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21.68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视情况以股份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或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公司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

  住所:淳安县千岛湖睦州大道475号

  法定代表人:王英潮(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制造:电线、电缆、机电产品;销售:电线、电缆、机电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481.87万元,净资产为19,528.3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1,512.92万元,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682.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65%股权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二)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8号

  法定代表人:陆春校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3,333.81万元,净资产为89,835.3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8,112.1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63.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三)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张文其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年 4月 14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1,230.86万元,净资产为61,008.8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202.74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910.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四)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

  法定代表人:徐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29.62万元,净资产为2,021.1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5,922.2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8.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65%股权的一级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下年度发展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高效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子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857.21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4,935.53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66%;公司为合营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4,921.68万元担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48%。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735.53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1%;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21.68万元, 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2%。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2-018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4:00-15: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召开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华建飞先生、总经理倪益剑先生、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杨烈生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hzcable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六、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烈生、赵燚

  2、电话:0571-63167793

  3、邮箱:stock@hzcables.com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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