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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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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

  合并利润表主要科目(分业务板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总收入: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以下统称“2022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41,638.68万元,增幅为5.42%。主要是:1)报告期内煤机板块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96,367.26万元,增幅为32.07%,主要是煤炭行业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形势,公司煤机业务订单持续增长; 2)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板块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4,728.57万元,减幅为11.71%,其中亚新科整体实现营业收入118,998.3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18%,SEG实现营业收入293,784.7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4.10%,主要是受商用车市场下滑、疫情等因素导致部分客户停产及欧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所致。

  (2)研发费用:2022年一季度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341.81万元,增幅为25.64%。主要是煤机板块加大研发投入,煤机板块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264.05万元,增幅为54.3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2年一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446.49万元。主要是SEG当期持有的与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收益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2022年一季度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2,806.01万元,减幅为49.43%。主要是: 1)煤机板块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658.64万元,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2)汽车零部件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147.36万元,主要是SEG与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金融产品相关业务当期已实现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5)净利润:2022年一季度合并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0,618.36万元,增幅为17.56%。主要是: 1)煤机板块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0,021.60万元,增幅为19.37%,主要是随收入规模的增长所致; 2)汽车零部件板块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748.71万元,其中亚新科业务由于受国内商用车市场下滑以及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实现净利润8,595.0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407.12万元,减幅42.71%;SEG业务重组完成,实现净利润2,657.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699.83万元。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2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2,543.63万元,增幅为22.55%,主要是煤机板块净利润增长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登记股东总数35,167户,H股登记股东总数59户,股东总数35,226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H股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为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交易持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景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19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焦承尧、向家雨、贾浩、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崔凯、费广胜、王新莹、程惊雷、季丰、郭文氢、方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为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附属企业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SEG”)及/或其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欧元(含4亿欧元)的银行贷款,用以提前偿还前次境外贷款及为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解除及/或变更为前次境外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并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的财产为全部或部分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类型、金额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协议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0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公司监事刘强、张命林、鲍雪良、崔宗林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程翔东、王跃、张永龙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为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SEG”)及/或其子公司

  ●本次公司拟为SEG的3亿欧元长期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贷款及担保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组建财团以现金方式收购了Robert Bosch Starter Motors Generators Holding GmbH(已更名为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简称“SEG”)100%股权(简称“本次购买”)。2021年3月,公司回购财团中其他投资人所间接持有的SEG权益,此后SEG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履行本次购买项下的付款义务,以及为收购后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等方组成的境外银团借取了银团贷款3亿欧元(简称“初期境外贷款”)。2019年,根据业务需要,SEG及其子公司向Deutsche Bank AG, Singapore Branch等相关金融机构主体组成的境外银团申请了总额不超过3亿欧元(含3亿欧元)的银行贷款,分别为1.5亿欧元的长期借款、1.5亿欧元的循环授信贷款;同时境外银团同意向SEG及其下属企业提供一定金额的融资工具及增量贷款额度,用于提前偿还初期境外贷款及为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为该笔3亿欧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SEG下属相关企业为本次境外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及/或在其特定资产上设立担保。2020年疫情期间,SEG向德国复兴银行为主的境外银团申请了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的银行贷款(该等2019年、2020年所借取的贷款统称“前次境外贷款”)。

  (二)本次贷款及担保情况

  根据SEG业务发展需要,现SEG及/或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欧元(含4亿欧元)的银行贷款,分别为期限3年、金额不超过3亿欧元的长期贷款,以及金额不超过1亿欧元的循环授信贷款(具体贷款类型、金额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协议为准)(简称“本次银行贷款”),用以提前偿还前次境外贷款及为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解除及/或变更为前次境外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并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的财产为全部或部分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类型、金额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全部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提供本次银行贷款的具体金融机构,确定本次银行贷款的具体金额/授信额度、币种、方式及条件,确定本次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措施,签署与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2、根据本次银行贷款的具体申请及履行情况,对本次银行贷款的金额、币种、方式、条件、申请及相关融资和担保协议文件作相应调整、修改、补充;

  3、根据相关金融机构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行为解除及/或变更为前次境外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并设立、完善本次银行贷款所需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相关资产上设立担保,并根据本次银行贷款的履行情况对所提供的担保进行变更、调整、补充及解除;

  4、就本次银行贷款和担保向国家发改委、外汇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机构申请并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相关金融机构同意等,将申请获得的本次银行贷款用于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

  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就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申请及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一切其他有关事项。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下属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的指定人士办理本次银行贷款及提供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附属企业SEG及/或其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欧元(含4亿欧元)的银行贷款,用于提前偿还前次境外贷款及为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解除及/或变更为前次境外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并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的财产为全部或部分本次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类型、金额等事项以最终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境外贷款、提供担保及相关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担保的对象为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及/或其子公司,SEG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000欧元

  住所: Lotterbergstra?e 30,70499 Stuttgart,Germany(德国斯图加特)

  经营范围:电机系统和组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如起动机、发电机、能量回收系统和电力零部件,以及在这些业务领域的其他服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SEG经审计总资产为117,239.08万欧元,总负债97,159.86万欧元,净资产20,079.22万欧元。2021年,SEG实现营业收入157,870.02万欧元,净利润-2,939.58万欧元。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附属企业New Neckar Autoparts Holdings and Operations GmbH & Co. KG持有SEG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金融机构等主体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拟担保的本次银行贷款金额。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贷款、提供担保及相关授权事项后,将担保协议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认为上述贷款是用于提前偿还前次境外贷款及为SEG及其子公司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满足SEG业务发展及对资金的需求,同时前次境外贷款偿还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解除及/或变更为前次境外贷款所提供的担保措施,不会增加公司的对外贷款及担保总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贷款申请是为了满足SEG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提前偿还前次境外贷款,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SEG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12,824.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9.99%;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261,853.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3%;其他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客户提供回购余值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2-02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0日9点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0日

  至2022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0项、13-15项议案于2022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或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第11、12项议案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3、14、15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15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本公司H股股东之投票事项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本公司H股股东之出席资格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为做好会议筹备,拟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或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参会回执见附件2)。未能在以上日期前提交参会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2年5月30日8:00-9:00。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7891199

  传  真:0371-67891000

  邮  箱:ir@zmj.com

  联系人:张海斌、习志朋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时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河南省、郑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报备、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查验结果异常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4、发送传真、邮件进行登记的股东,请注明联系方式,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的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2-02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运营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责任限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美元(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赔偿责任限额的0.8%(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事项: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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