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核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境内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通迅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拟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

  ■

  ■

  (注:以上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

  除以上修改,《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规则。

  本议案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 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1、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一、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二、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时间:2022年 5月16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4、 联系人:章晓琴

  联系电话:0592-6196768

  联系传真:0592-6196768

  四、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宏发股份”)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满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2,657,463.70元,净利润1,452,310,887.77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62,555,476.55元,其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22,540,268.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430,245.46元。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343,024.55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4,761,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502,705.8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4、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744,761,5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共计转增297,904,62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744,761,552 股增加至1,042,666,17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现行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公司拟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2021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拟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规则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规则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其余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九、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新型控制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扩能产业化项目”下子项目“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 为了加快项目推进,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扩充产能需求等因素,公司拟新增工业用地“南华镇老坪村1、2社”;《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032439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止2021年末合伙人(股东)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共1,481 人,其中签属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的注册会计师 929 人。

  2020年业务收入总额: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量 376 家,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没有发生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丁莉女士

  199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1 家次。

  (2)风险管理合伙人:梁粱女士

  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3)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莉女士、李连国先生

  丁莉女士基本信息详见“项目合伙人介绍”。

  李连国从业经历:201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2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证书颁发日期:2019年2月20日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存在兼职情形:否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粱女士

  梁粱女士基本信息详见“风险管理合伙人介绍”。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定价原则为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1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大华所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有利于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在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1 年修订)的要求做好公司 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大华所为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 二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质。

  2、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3、公司本次续聘 2022年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三 )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 4 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 1 年,费用为170万元,其中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四 )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发展计划,为满足宏发电声日常经营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本营运能力,同时结合资金状况,宏发电声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宏发电声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宏发电声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2年度宏发电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7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63,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3,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六、向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七、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九、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区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一、向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一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二、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三、向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四、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6,000万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十五、向 赣州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以上贷款授信额度期限分别为:短期为2年、中长期为5年,并授权郭满金总裁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议案范围内的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该授信额度和担保事宜),在相关的法律文本上签章。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漳洲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舟山金越电器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交通电器有限公司、Hongfa Europe GmbH、Golden Globe Commercial, LLC

  ● 本次担保金额: 308,600万元;850万欧元;259.3万美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5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合计308,600万元;850万欧元;259.3万美元,宏发电声拟为以下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见下表: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是上述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其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也将受公司控制。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其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也将受公司控制。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年末,宏发电声实际为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33,849.3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亦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其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也将受公司控制。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72,000,000.00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厦门海天支行账号为027900156310603的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含税)为人民币32,583,350.60元,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人民币30,739,009.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260,99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 00073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936,023,238.86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差额系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其他款项余额1,000.00元,非募集资金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海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兴业银行杏林支行、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账户余额48,070,122.06元于2021年11月19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诉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商商贸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产生。截止报告报出日,该案仍未结案。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47 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44,377.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募集账户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金额共计人民币834,953,116.80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宏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发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说明1:目前募投资金项目处于建设中,尚未实现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效益。

  说明2: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三(三)。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发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南华镇老坪村1、2社”;《不动产权证书》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0324394号”

  ●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739,009.99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60,99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3号验证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其中: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四川宏发,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项目取得的立项、环评等政府审批文件及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情况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新型控制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扩能产业化项目”下子项目“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 为了加快项目推进,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扩充产能需求等因素,公司拟新增工业用地“南华镇老坪村1、2社”;《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0324394号”。具体新增情况如下:

  ■

  四、关于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在“中江县南华镇园区169号”的基础上新增“南华镇老坪村1、2社”;《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0324394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落实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更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发股份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有利于落实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更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宏发股份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 5月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4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hongf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5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5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满金先生

  董事会秘书:林旦旦先生

  财务总监:刘圳田先生

  独立董事:都红雯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7日(星期三)至04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zqb@hongf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章晓琴

  电话:0592-6196768

  邮箱: zqb@hongf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