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4,761,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502,705.8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2、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744,761,5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共计转增297,904,62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744,761,552 股转增加至1,042,666,173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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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继电器是一种电子控制器件,它具有控制系统(又称输入回路)和被控制 系统(又称输出回路),通常应用于自动控制电路中,它实际上是用较小的电 流去控制较大电流的一种“自动开关”。故在电路中起着自动调节、安全保护、 转换电路等作用。当输入量(如电压、电流)达到规定值时,使被控制的输出电 路导通或断开的电器。具有动作快、工作稳定、使用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 广泛应用于电力保护、自动化、运动、遥控、测量和通信等装置中。
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1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021 年全球经济形势将会有所好转,继电器市场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反弹,到 2025 年将达到 589.5 亿元,2020-2025 年五年平均增长率约为 8.5%。根据智多星顾问的数据, 2021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需求量约103.5亿只,到 2025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的需求量约为 119.4 亿只,2020-2025 年五年平均增 长率约为 5.2%。
随着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光伏领域的强劲增长、全球电表智能化、汽车智 能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随着 5G 时代的到来,继电器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全球电磁继电器制造商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及欧美,其中,宏发股份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一,OMRON、泰科电分别列全球第二位、第三位。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继电器和电气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继电器和电气产品,其中,电气产品包括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等多个类别。继电器为公司主要产品,主要包括功率继电器、汽车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工业继电器、电力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等品类,160多个系列、40,000多种常用规格,年生产能力超过30亿只。公司产品获美国UL&CUL、德国VDE和TUV、中国CQC等国内外安全认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智能电网、新能源、建筑配电、汽车工业、轨道交通、工业控制、安防、消防等领域。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拥有30余家制造型企业,建立厦漳、东部、西部三大研发生产基地,七大核心事业部,厂房面积逾100万平方米,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继电器及电气产品产业链,涵盖了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零部件生产、成品生产以及产品的销售等。内部产业链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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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材料包括铜材、铁材、银丝材、漆包线、工程塑料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规范,对采购管理职责与权限、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审批、采购付款及存货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严格执行。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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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继电器装配均处于十万级及以上的洁净车间内,并配置负压系统有效控制异物。装配采用自动生产方式,且具备自主开发一流继电器自动装配技术和设备的能力:包括自动绕线、自动带料触点铆接、自动插装、自动焊接等;在产品质量控制上,使用影像系统、真空检漏等在线检测技术,并配置在线实时调整、不良品分选等功能,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装配一致性及稳定性,保证产品的实物质量及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1)销售管理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目标客户群的差异,采取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销售管理方式。
公司的营销渠道分为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①国际市场
国际市场是指中国境外市场、境内市场的进出口贸易商及以外币为结算单位的客户,由总部营销中心负责整体市场规划,组织协调。国际市场按地理区域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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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国内市场
国内市场是指中国境内市场但不包括进出口贸易商及以外币为结算单位的客户,具体区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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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价方式
公司产品总体定价策略为参考市场行情以及成本加成法。在确定产品定价时,公司参考市场价格以及在原材料、加工成本和人力成本等基础上加成一定比例的利润确定产品的最终报价。公司产品的成本会因材料价格变动、汇率变动、人工成本变动而发生变更,公司会对最新底价定期进行重新核算。
(二)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
继电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主要生产国包括中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公司有三十余年的继电器研发和制造经验,是全球主要的继电器生产销售厂商之一。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1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公司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一。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就电子元件企业评出的第30-34届百强排名,上榜的继电器生产企业共有宏发电声、贵州航天、三友联众、宁波天波、汇港控股、宁波福特、上海欧姆龙等7家,其中宏发电声在电子元件行业下属子行业继电器行业中处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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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其中,三友联众、汇港控股、宁波福特、宁波天波主营业务产品为继电器,贵州航天的主营业务产品是连接器、继电器和微特电机,上海欧姆龙的主营业务产品是继电器、开关按钮。
注2:第34届排名的为2021年发布的排名榜单,其考核的指标为2020年度数据,其他届次排名依此类推。
主要竞争优势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的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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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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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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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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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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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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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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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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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2,265.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8.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255.5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25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2.9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43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8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发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110082
●转债简称:宏发转债
●转股价格:72.28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27日(原定转股起始日2022 年5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为2022 年5月5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于 2021 年 10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1月 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宏发转债”自 2022 年 5月 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原定转股起始日 2022 年 5月 3 日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二、“宏发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20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27日(原定转股起始日2022 年5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为2022 年5月5日)
(六)转股价格:72.28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债代码和简称
转债代码:110082
转债简称:宏发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宏发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宏发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宏发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1 年 10月 28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宏发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2.2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2.28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金额,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宏发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10月 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2-6196768
咨询邮箱:zqb@hongfa.com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在做出本次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书面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拟新增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为“新型控制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扩能产业化项目”下子项目“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为了加快项目推进,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需要、扩充产能需求等因素,公司拟新增工业用地“南华镇老坪村1、2社”;《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0324394号”。
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2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2,657,463.70元,净利润1,452,310,887.77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62,555,476.55元,其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922,540,268.2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3,430,245.4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5,343,024.5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357,918.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4,761,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9,502,705.8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2、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44,761,5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共计转增297,904,621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744,761,552 股增加至1,042,666,173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一致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 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 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2—022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符合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降低融资成本,在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情况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和偿还银行贷款等事项。鉴于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电子”)、Hongfa Group Europe GmbH(以下简称“宏发欧洲”)提供,资助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境内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
(一)长期财务资助
1、公司拟通过宏发电声、汽车电子、宏发欧洲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12,180万元人民币、3,080万美元、3,880万欧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两年,境内被资助对象的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收取利息,境外被资助对象参照当地市场利率收取利息,情况如下:
1、宏发电声向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
2、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1,000万元整。
3、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
4、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
5、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200万元整。
6、宏发电声向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4,200万元整。
7、宏发电声向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8,300万元整。
8、宏发电声向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5,500万元整。
9、宏发电声向舟山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5,800万元整。
10、宏发电声向北京宏发电声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11、宏发电声向北京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7,500万元整。
12、宏发电声向上海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46,000万元整。
13、宏发电声向上海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8,000万元整。
14、宏发电声向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整。
15、宏发电声向四川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9,500万元整。
16、宏发电声向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2,500万元整。
17、宏发电声向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
18、宏发电声向浙江宏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48,680万元整。
19、宏发电声向浙江宏发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700万元整。
20、宏发电声向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8,250万元整。
21、宏发电声向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5,300万元整。
22、宏发电声向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3,500万元整。
23、宏发电声向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50万元整。
24、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整。
25、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26、宏发电声向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整。
27、宏发电声向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28、宏发电声向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整。
29、向PT.Hongfa Electronic Indonesia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
30、宏发电声向KG Technologies Inc.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美元1,430万元整。
31、宏发电声向Hongfa America Inc.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美元1,050万元整。
32、宏发电声向Hongfa Europe GmbH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欧元3,730万元整。
33、宏发电声向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美元600万元整。
34、汽车电子向厦门宏发交通电器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
35、宏发欧洲向Hongfa Europe GmbH提供贷款额度为欧元150万元整。
其中: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与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公司。舟山冠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
(二)短期财务资助
为提高公司付款时效性,公司拟通过宏发电声在额度内以透支方式向部分子公司提供短期滚动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个月,透支额度最高不超过24,200万元人民币、910万美元和750万欧元,境内被资助对象的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收取利息,境外被资助对象参照当地市场利率收取利息,情况如下:
1、向上海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2、向上海宏发电声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
3、向北京宏发电声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200万元整。
4、向北京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1,300万元整。
5、向四川宏发继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整。
6、向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7、向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8、向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人民币16,000万元整。
9、向KG Technologies Inc.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360万元整。
10、向Hongfa America Inc.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350万元整。
11、向Hongfa Europe GmbH提供透支额度为欧元750万元整。
12、向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提供透支额度为美元200万元整。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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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且境内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后,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长期财务资助310,680万元人民币、3,080万美元、3,730万欧元,短期财务资助24,200万元人民币、910万美元和750万欧元。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境内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