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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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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4月25日会议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037),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28,031.24元。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董事会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形式及相关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39)。

  十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号文核准,中关村于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78,280,042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0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09,999,980.94元,扣除发行费用10,088,279.8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699,911,701.13元。

  截止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82,379,405.3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799.09万元;于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487,658.6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91,746.6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532,295.8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7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告2019-014、2019-015、2019-018号,2019年4月12日,公告2019-027号)。就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及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0,325.79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544.39万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12,870.18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18.39%),变更为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27.82%股权。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分别从募集资金账户32220188000059823和32220188000059905中划付10,325.79万元和2,544.39万元至交易对方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指定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4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暂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公司存储于银行账号:01191700001438的资金用途为“偿还控股股东国美控股借款本金项目”、“偿还中关村建设非经营性占款(专项用于其偿还银行贷款并解除担保)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账户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注3:海南华素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1年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32220188000066039)的注销手续。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调整和变更后的项目进展如下:

  1、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累计投入2,099.33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1,595.71万元,2018年度投入125.88万元,2019年度投入21.54万元,2020年度投入311.76万元,2021年度投入44.44万元,待投入金额1.57万元。2021年度确认收入950.14万元,2021年度实现利润-311.41万元。

  单位:万元

  ■

  续:

  ■

  当前项目进展情况及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①药物代谢平台项目已完成总计划金额的99.93%,尚未投入金额1.57万元。其中:实验室装修工程已于2020年6月初竣工并验收完毕,且已正常投入使用;动物实验设备采购和实验耗材采购已100%完成计划。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维护未能按原计划进行。2021年已投入13.69万元,剩余1.06万元未按计划投入,受疫情的影响,宣传推广项目未投入部分将延期至2022年投入使用。

  ②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在毒物药物研究所的技术支持下,苏雅医药技术、行业经验逐渐积累,在该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的份额。由于该项目前期建设投入较大,实验室的建设、专用设备的购进、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因素导致苏雅医药成本费用较大,前期建设成本费用高于正常开展中的项目收入;加之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2021年实现利润-311.41万元。

  2、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549.29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64.49万元,2018年度投入62.28万元,2019年度投入37.37万元,2020年度投入12.90万元,2021年度投入172.24万元,2,96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盐酸苯环壬酯片增加眩晕适应症子项目、盐酸纳曲酮片增加克隆病子项目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型毒品适应症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10万元继续开展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子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②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

  单位:万元

  ■

  未按计划使用资金的原因:

  盐酸纳曲酮片增加酒精依赖适应症项目原计划2018年10月开展验证性临床研究,但由于依照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要求,2017年北京华素原料药生产车间搬迁河北沧州生物医药园,导致该品种原料药至今停产,临床试验药物无法制备,因此项目计划未能按期执行。

  2021年本项目研究进度与项目计划保持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率为78.92%,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未超过30%,而实际项目经费有21.35万元使用企业自筹资金,未计入募集资金。

  3、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

  单位:万元

  ■

  续:

  ■

  续: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563.76万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2,918.03万元,2018年度投入1,180.74万元,2019年度投入802.13万元,2020年度投入1,090.37万元,2021年度投入572.49万元,待投入金额313.89万元,2021年度计划使用多出3.01万元由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期确认收入33,836.24万元,本期实现利润6,018.16万元。累计确认收入91,472.83万元,累计实现利润20,412.19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募投项目的整体任务。厂房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净化装修已全部完成,满足前期生产所需的设备、仪器已全部采购到位,盐酸贝尼地平原料、元治、元坦已取得了相应的生产批件及GMP证书。因生产线不是一次性全部完成建设,后期提高产能的部分设备仪器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销售收入33,836.24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6,018.16万元,完成2021年度预期目标。

  未按2021年度计划使用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因主要有:

  因为疫情原因,导致部分生产厂家生产进度滞后,一些设备选型无法按照计划进行。

  达成预期利润的情况说明:

  根据可研报告数据,达产后正常年度数值的税后利润为3,605.51万元/年,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开始投产,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税后利润累计应为14,422.04万元,实际净利润累计为20,412.19万元,已完成预期利润。

  4、华素制药品牌建设

  该项目原投资总额为18,000万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为6,697.30万元,该项目已累计投入6,697.30万元。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该项目剩余资金976.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至此,该项目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799万元。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500万元。公司尚存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

  2017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再次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99万元,至此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被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月14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2020-004、2020-005)。

  2020年12月22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完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按计划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2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通报事项:

  (1)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035)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疫情防控的相关提示

  为了配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若出席现场会议,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6月22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公司相关防疫要求,须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租赁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变更日期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内容: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此外,本公司对上述租赁合同选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选择采用简化的追溯调整法进行衔接会计处理,即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对其中的经营租赁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使用权资产计量方法和采用相关简化处理。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在此基础上,本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新租赁准则。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并形成决议,以便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顺利编制和及时披露。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环医药转让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告编号:2019-014、015、017;2019年4月12日,2019-027)。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环医药或甲方)拟以8,474万元向与黑龙江省佳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简称:黑龙江佳建或乙方)转让其持有的多多药业9.56%股权,转让完成后,四环医药持有多多药业69.26%股权,仍为多多药业控股股东。

  根据四环医药和黑龙江佳建于2019年3月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书》:若多多药业2019年至2021年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7,152万元、8,270万元及9,038万元。在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22,00万元的前提下,四环医药有意向于2022年7月31日前以现金+股票的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收购黑龙江佳建所持多多药业9.56%的股权。承诺及补充条款如下:

  (一)承诺条款

  1、若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24,460万元(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则四环医药将按照多多药业2021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的【16】倍作为未来四环医药收购标的股权时多多药业的整体估值,并以此整体估值×9.56%作为未来四环医药回购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2、若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不低于23,000万元但未达到24,460万元(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则四环医药将按照多多药业2021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的【15】倍作为未来四环医药收购标的股权时多多药业的整体估值,并以此整体估值×9.56%作为未来四环医药回购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3、若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不低于22,000万元但未达到23,000万元(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则四环医药将按照多多药业2021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计算时需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归母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之间的差额)的【14】倍作为未来四环医药收购标的股权时多多药业的整体估值,并以此整体估值×9.56%作为未来四环医药回购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

  4、收购标的股权的估值上限:回购多多药业现有经营管理团队所持有的多多药业9.56%股权时,回购估值的上限为: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完成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超过24,460万元,即上限为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9,03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110%,届时交易多多药业少数股权时,多多药业的整体作价上限仍为(9,03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110%×16;(计算回购上限时需扣除三年现金补偿部分);

  5、若多多药业2019-2021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指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低于22,000万元,则届时四环医药将不再收购标的股权;

  6、回购估值计算基础的约定

  本次回购估值以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为基础,但如果存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情况,则需以多多药业2021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扣除2019年、2020年、2021年业绩实现数与承诺数未完成时之间的差额后作为估值计算基础。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情况中,现金补偿部分上市公司将不予退还,而且不能作为3年后回购股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基数;

  7、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约定,以审计报告审定数据为准。多多药业取得的政府对于实际发生费用支出的药品一致性评价投入和新药品研发投入的将对未来可持续年度贡献利润所对应的政府补贴,不作为回购净利润基数的扣非项;

  8、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意向书第三条(一)至(七)款确定的原则,在甲方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后,确定收购价格。

  (二)未完成业绩承诺的相关约定

  1、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约定

  如多多药业2019年、2020年、2021年所实现业绩未达到业绩承诺数的90%,即多多药业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低于7,152万元×90%=6,437万元;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低于8,270万元×90%=7,443万元;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数低于9,038万元×90%=8,134万元;则乙方需用现金补足差额部分。即补偿的金额如下:2019年为6,437万元减去多多药业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差额;2020年为7,443万元减去多多药业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差额;2021年为8,134万元减去多多药业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差额。上述补偿金额需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审计报告出具【30】日内补偿完毕,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

  2、业绩承诺履行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上述补偿措施能顺利实施,乙方同意在取得多多药业9.56%股权后,将其持有多多药业9.56%股权的20%部分(按照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编号为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10157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评估现有经营管理团队持多多药业9.56%的股权的对价8,474万元×20%即1,694.8万元)质押给四环医药,作为2019-2021三年业绩承诺补偿的履约保障。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承诺期多多药业2019-2021年业绩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0]001471号《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9年度多多药业完成净利润64,956,241.70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1]001976号《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0年度多多药业完成净利润75,893,632.75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2]002468号《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度多多药业完成净利润73,022,379.57元。

  三、董事会专项说明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多多药业2019-2021年审计报告,2019年度和2020年度多多药业未触及现金补偿条款,2021年度多多药业实现净利润73,022,379.57元,根据现金补充条款,黑龙江佳建需在2021年多多药业审计报告出具【30】日内将8,134万元-73,022,379.57元=8,317,620.43元差额补偿完毕,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

  多多药业自2016年度并入公司合并范围以来,经营稳健。2016年至2018年净利润环比增长14.97%,2019年至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净利润仍实现环比增长4.14%。2021年度多多药业未完成业绩承诺,且2019-2021三年业绩合计未达到《收购意向书》规定的收购指标下限2.2亿元(14倍市盈率收购),但多多药业仍具有发展潜力。公司将综合考虑合同约定、疫情影响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尽快与黑龙江佳建协商解决。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尽管多多药业未完成盈利预测承诺,但是多多药业经营稳健,并且有股权质押,公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尽快与承诺方协商下一步解决方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药业、黑龙江佳建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五、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华审字[2020]001471号、[2021]001976号、[2022]002468号《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四环药业与黑龙江佳建签署的《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朴仁花,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蒋孟彬,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8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内控审计费20万元),聘期1年。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采购水、电、蒸汽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多药业)69.26%股份;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多集团)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提供能源动力服务,依据双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并结合多多药业2022年度生产计划和经营预算,2022年度向多多集团预计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

  (1)合同签署情况:

  原《厂区能源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新《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已于2021年12月27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2022年下半年合同尚未签署。

  (2)供水、电、蒸汽收费标准与2021年度相比情况具体如下:

  ①供水收费标准与2021年度持平。

  ②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关于电价格调整的通知》:根据黑发改规【2021】3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接触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2022年1-3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基础电价由0.5858元/千瓦时(不含税),调整为0.618056元/千瓦时(不含税),电价上浮0.032256元/千瓦时(不含税)。

  故此,多多集团电价上浮0.032256元/千瓦时(不含税),供电销售价格由1.0706元/千瓦时(含税)调整为1.1070元/千瓦时(含税)。

  ③根据多多集团出具的《蒸汽调价通知》:由于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蒸汽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行,多多集团决定对蒸汽价格进行上调:蒸汽销售价格由210元/吨(含税)调整为287元/吨(含税)。

  2、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厂区服务费

  多多药业使用厂区的占地面积84,424.93m2,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厂区服务费为759,824.37元。

  原《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新《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已于2022年1月1日签署,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厂区服务费价格为9元/m2·年,保持不变。

  4、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支付租金

  ①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书》(详见2018年4月20日,公告编号:2018-027),租赁建筑面积为18,224.3m2,租赁期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23日,办公楼租金为240元/m2·年,其他厂(库)房租金为120元/m2·年,租金为2,602,356元/年。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租金标准保持不变。

  ②2022年3月,多多药业向多多集团购入小容量注射剂三车间(含在上述租赁合同范围内,以下简称:针三车间)及周边土地,针三车间房产面积为3,379.43m2,单价为2,181.19元/m2,金额为7,371,200元;周边土地面积为3513.33m2,单价为287元/m2,土地价格为1,008,325.71元,总金额为8,379,525.71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月22日,公告编号:2022-003、005)。

  ③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于2022年4月1日签署《合同变更协议》,对上述《厂房租赁合同书》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租赁建筑面积由18,224.3m2变更为14,822.87m2,租金由2,602,356元/年变更为2,196,824.4元/年。

  针三车间自2022年4月以后不再支付租金,预计2022年度办公楼租金830,880元,厂房、车间、库房租金为1,467,327.3元,2022年度租金合计金额为2,298,207.3元。

  综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5,347,201.38元。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须书面说明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与多多集团相关联的董事,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无须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审核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只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三)2021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交易对方多多集团系多多药业参股股东,持有多多药业20.98%股份,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多多药业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多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人多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履约能力分析由于我方向对方付款,故不存在对方履约能力评估问题。

  三、关联交易协议

  (一)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厂区能源(水电)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水和工业用电。。

  (2)能源价格:

  ①供水价格

  A.多多集团供水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工业用水现行价格按3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水资源费等影响工业用水成本的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工业用水成本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②供电价格

  多多集团现行供电价格1.0706元/度(含税)。根据黑发改规〔2021〕3号文件精神,2022年省内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多多集团将根据电业局电价浮动情况相应地对供电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时间为文件规定的调价之日起开始执行。

  (3)结算方法:

  ①用水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水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水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②用电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电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用电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使用费。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2、《厂区能源(蒸汽)供用合同》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指能源:是指在多多集团厂区内,经过多多集团动力公司购置、生产、加工而成的,达到多多集团能源标准要求的工业用汽。

  (2)能源价格:蒸汽价格

  A.蒸汽的价格执行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价格,蒸汽现行价格按287元/吨(含税)收取。

  B.合同期内,如遇煤炭价格变化或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原材料价格变化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当月21日开始执行。

  (3)结算方法

  蒸汽费用按月结算,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交付蒸汽费。双方每月21日派人同时抄表,共同记录并确认蒸汽用量,甲方开据增值税发票,乙方当月30日前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按未按时交纳能源使用费承担违约责任。

  (4)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原合同同时作废。

  3、《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1)分摊面积

  经甲乙双方共同测量,乙方实际占地面积为84,424.93m2。

  (2)分摊日期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3)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9元/年,合计一年服务费为人民币759,824.37元,厂区服务费采用每半年一结算的方式,由乙方在每年1月初、7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本半年应缴服务费用交到甲方财务部。

  3、《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8年10月26日签订并履行的《厂房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给多多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库房、办公楼等,由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在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所租赁的一处厂房,即:液体三车间(力士厂房),面积为3,379.43m2。所以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已购置的厂房,于2022年04月01日开始不再收取租赁费用。依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合同变更协议书》,并友好协商变更以下条款:

  (1)第一条: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厂(库)房11栋,变更为10栋。总建筑面积为18,224.30m2,变更为14,844.87m2。

  (2)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合计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变更为2,196,824.4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1、房产租赁定价说明

  多多集团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安庆街555号,拥有厂房、车间、仓库和办公楼等房产,除部分自用外其余租赁给厂区内生产企业使用。租赁价格制订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①地理位置

  多多集团远离市区,厂区范围独立封闭,紧邻职工生活居住区,适宜工业生产使用。②交通条件

  多多集团厂区临安庆街,该道路为城市交通主干道,距离哈同高速佳南出入口约3公里,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但公交线路较少。

  ③建筑物情况

  厂区内大部分建筑建成年份较早,折旧成本相对低廉,建筑质量良好,维护情况良好,适用于工业生产、仓储使用。办公楼建筑较新,装修情况良好,办公、会议设施齐全。

  ④配套及安全

  厂区道路为混凝土道路,路况很好,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装卸货物等要求。厂区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率较高。多多集团设有安全保卫部门,集中协调管理厂区各单位的生产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多多集团下属动力公司可以为厂区内提供稳定的水电气供应。

  综合各因素,多多集团对出租房产价格确定为:车间、厂房、仓库等生产用设施120元/m2·年,办公楼240元/m2·年。厂区服务费9元/m2·年。近年来多多集团对厂区内的关联企业、垦区企业和非关联业均执行此定价标准。

  2、供应蒸汽、供电、供水定价说明

  ①多多集团因原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调整蒸汽供应价格由210元/吨上涨为287元/吨。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协商后,双方确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蒸汽价格调整为287元/吨。

  ②依据黑垦价发〔2012〕3号文件,“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根据文件精神确定由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供应的电力价格为每月按《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进行调整,并及时发送调价通知。

  ③2015年12月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水利厅联合下发黑价联字〔2015〕72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斤、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第二款“工商业(包括利用地下温水取水)”水资源费由原来0.4元/吨调整为0.7元/吨。根据该通知精神,多多集团与农垦物价局佳南直属分局请示后答复“多多集团供水属自备水源,内部供水不在《黑龙江省定价目录》内,由各单位进行调整”,因此多多集团向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为3.00元/吨,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四、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厂区处于一个大院,多多药业自建厂起生产用水、电、汽、采暖用气均由多多集团供应,多多集团依据黑龙江农垦物价局水、电、汽价格的批文,结合成本变动情况收取相应的费用。

  多多药业租赁厂区及分摊厂区服务费为生产经营所需,协商定价。

  以上各项费用在2022年年度预算中已作为相应的成本、费用项目考虑,对多多药业及上市公司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属于正常购销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2022年年初至2022年3月31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多多药业与多多集团继续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标的为厂(库)房11栋,总建筑面积18,224.30㎡,依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办公楼及厂房市场租金单价咨询报告》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办公楼租金定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240元,其他厂(库)房租金定价为每平方米每年人民币120元,年租金为人民币2,602,356元,按月缴纳。租赁期五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合计金额13,011,780元(详见2018年10月27日,公告2018-086、2018-087号)。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后,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水、电、汽、厂区服务费、租赁费定价公允,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多多药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多多集团营业执照、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2、关于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多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报告;

  3、多多集团与多多药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

  4、多多药业2021年水电汽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说明;

  5、厂区能源(水电)(蒸汽)供用合同、厂区服务费分摊协议书、合同变更协议;

  6、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3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928,031.24元。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由于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资金发展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相符,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鉴于公司截至2021年度末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认真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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