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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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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整体以车载信息终端系统CID为中心,一方面以车联网平台延伸到智能交通,另一方面以智能驾驶舱延伸到自动驾驶,同步扩展以商用车和乘用车业务为发展驱动。旗下控股上海三旗、上海航盛、武汉英卡等分别作为乘用车车联网与IOT整体解决方案、商用车车联网解决方案、车联网数据服务平台及OEM业务等优势代表企业。

  随着智能网联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与普及,索菱股份车联网核心业务逐步发展为以智能网联为核心支撑,并逐步面向智能交通及自动驾驶实施战略转型,联合众多合作伙伴、前装车厂与行业客户,共同构建智能座舱域与自动驾驶域等车载智能计算新生态。

  ■

  图:索菱股份核心业务分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注:1 由于本期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的相关规定重述上期每股收益。

  2 由于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0年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2020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2020)粤03破申475号),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2021年11月26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索菱股份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1月29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1年12月8日,管理人与汤和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1)。2021年12月15日,管理人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协议书》(编号:02)。汤和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共同作为投资人参与索菱股份重整相关事宜,详见管理人于2021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索菱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索菱股份重整程序,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索菱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 1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421,754,014 股。转增后,索菱股份总股本将增至 843,508,028 股。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180,000,000 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剩余 241,754,014 股用于抵偿索菱股份和广东索菱的债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2021年12月31日,索菱股份收到了深圳中院作出的(2021)粤 03 破 599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25)。

  (2)由于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3)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57)。

  进展: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发布《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公司已撤销公司股票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2022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但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3、最近一期“非标审计报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1)第0161008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影响已消除。

  4、控股股东增持计划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山乐兴拟于2021年2月19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接到中山乐兴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上述告知函出具之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且已实施完成。增持期间,中山乐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7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50,000,403元。

  5、公司涉诉事项

  (1)、 报告期内,公司涉多起诉讼事项,对裁定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2)、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相关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12月10日、2022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管理人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2022-020)。

  6、公司被立案侦查

  报告期内,公司获悉,2019 年 9 月 29 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依法对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已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该案进一步的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7、变更会计师事事务所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受疫情影响,由于上会审计任务繁重及人员调动,经审慎检视人员及时间安排,为保障审计质量,经与上会充分沟通、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服务协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改聘尤尼泰振青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1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2月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8、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9、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深交所公开谴责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1】283号)(以下简称“决定”),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交所纪律处分。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10、子公司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孙公司三旗(惠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予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实验中心获得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为满足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华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菱”)在海口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由上海华菱自有资金出资,上海华菱持有其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3)、2021年6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收到上海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上海三旗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通讯节点设备主控板等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655,890.00元。截止目前已签订采购合同。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暨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发布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申请与母公司程序合并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披露了债权人江苏鑫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田实业”)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广东索菱进行重整,同时申请法院合并审理索菱股份重整案与广东索菱重整案的相关事宜。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索菱通知,广东索菱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1)粤03破申90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鑫田实业对广东索菱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发布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广东索菱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6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1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东索菱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告《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5)、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2019 年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根据《意向书》,香港三旗将为三菱提供电子设备,合同总价为 218,900,000 美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测试阶段,未产生批量交付。

  (6)、为了维持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广东索菱全资孙公司惠州三旗于 2021年 8 月 17 日分别与上海润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润华”)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以及《抵押合同》。广东索菱以其应收账款做质押向上海润华借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 7.2%,借款期限 1 年,并由惠州三旗以机器设备做抵押为其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借款并提供相应的质押、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2]第0581 号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8,431,137.19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 2021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06]3 号)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议案》。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759.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损失并核销应收款项、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情况

  (一)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过时、淘汰产品、拆机、及取消部分业务导致存货呆滞等进行报废处置,以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2,442,481.09元,其中,商誉减值准备156,882,206.24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2,695,377.40、应收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22,864,897.45元,累计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212,442,481.09元,具体如下:

  (1)商誉及无形资产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合并形成的商誉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6,882,206.24元及资产组包含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3,317,196.35元。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于已经陈旧过时、技术更新迭代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的差异计提减值准备9,378,181.05元。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对除了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次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4,429,477.05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1,564,579.60元。

  2、本次存货报废损失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本报告期,公司因取消海外后装业务、拆机利用、对更新过时产品、过期材料进行淘汰处置等原因形成存货净损失194,157,706.73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净利润194,157,706.73。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事项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除了按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发生的存货毁损,公司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将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406,600,187.82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的议案》。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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